哪些人可一次性補交社保?需要注意什麼?

何七873


哪些人可以一次性補繳社保,需要注意什麼?這個問題也是很多人比較關心的話題,願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第一,職工社保基本不允許一次性補繳。

自國家人社部(2016)132號文件發佈以來,明確制止採用一次性補繳來提高繳費年限的做法,全國各地從2019年開始,把一次性補繳的大門已經關上,所以,現在特別是2019以後,靈活就業人員如果想要通過一次性補繳來辦理退休,幾乎是不可能的,只能採取逐年繳費的方式,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才可以辦理退休。

第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距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一次性補繳。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按照國發(2014)8號文件的規定,在距離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可逐年繳費,也可以採取一次性補繳的方式來繳納養老保險,最高的補繳年限不能超過15年,待達到60週歲(男女一樣)可以領取基本養老金。所以對於沒有參加社保,年齡比較大的城鄉居民,如果需要採取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方式,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第三,參加職工社保,中間斷繳的人員可一次性補繳。

參加城鎮職工社保的人員,在單位工作時由用人單位繳納了職工社保,後來因為辭職離職等原因,導致社保中斷,後來重新就業後,新單位繼續為勞動者繳納了社保,因為辭職、離職而導致中間斷繳部分的可以補繳,但是補繳費用由勞動者個人承擔。

第四,因用人單位的過錯,經勞動仲裁或是審計、法院判決可以一次性補繳的情形,可以一次性補交。

由於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就業期間,不為勞動者辦理社保的繳納,勞動者通過維權方式,提起仲裁、起訴判決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補繳社保的情形,可憑仲裁文書或是法院判決文書等,由用人單位辦理一次性補繳。補繳超過兩年的,今後轉移社保關係時,社保接收地需要轉出地提供仲裁和判決文書才能接收,這是有這種情形補繳的朋友需要注意的。

總之,按照目前的政策規定,辦理職工社保的人員,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補繳的,但是對於中間斷繳部分、或是經過勞動仲裁、法院判決用人單位有過錯需要補繳的可以補繳;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距離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一次性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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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社保法規定,只有一類人可以一次性補繳社保。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哪些人可以一次性補交社保呢?需要注意什麼呢?

一類人可以一次性補繳

對於職工養老保險來說,目前只有一類人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如果你是在社保法實施前參保,也就是在2011年7月1號之前繳納了職工養老保險,在達到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夠15年,如果在延長繳費5年後還不夠15年的,那麼此時就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職工養老保險不允許違規一次性補繳

除了這類人之外,職工養老保險現在一般都不允許違規一次性補繳了。

對於超過退休年齡的人來說,不能一次性補繳滿15年職工養老保險,對於個體戶和靈活就業者來說,也不能通過事後追繳的方式來增加繳費年限。

因為人社部在2016年曾下發專門的通知,要求各地不得擴大一次性補繳範圍,立即清理違規一次性補繳,所以,各地紛紛取消了一次性補繳職工養老保險的政策。

所以現在如果想一次性補繳滿15年職工養老保險,領取養老金,基本上比登天還難。

注意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一次性補繳

雖然職工養老保險不能一次性補交,但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如果你在參保後達到退休年齡沒有繳滿15年,是可以一次性補繳的。

注意2:單位原因造成未繳少繳社保,可以要求補繳

對於職工養老保險來說,有的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或者說是少繳納了社保,那麼,員工是可以進行維權,要求單位進行補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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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類人是可以一次性補繳的。但是這三種人都得有一個大前提,那就是在45歲之前都有繳納過社保,並且有過記錄才行。那麼是哪三類人可以一次性補繳社保?

第一類人是本地戶籍的下鄉知青。知青這個名詞想必大家都不陌生,那是那個年代的特色。但是也不是所有的知青都可以那麼好運,他必須得是在1961年到1982年之間的人才可以。如果是,他們就可以一次性補齊了。

第二類則是戶籍是本地的,參加過社保,並且是已經退休的大齡人員。相信絕大部分人都是這樣的一類人。但是這一類人還有一個硬性條件,那就是男性必須是在65歲以上,而女性是在60歲以上才能繳納。

第三類人就是曾就職於國企或者事業單位,然後在2011年退休的。這一點可能對於大部分人來說不容易,畢竟很多人都不是在國企或者事業單位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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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補齊,只有3類人

以福建省為例

具有我省戶籍,2011年1月1日之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以下3類人員可以一次性補繳:

1、與我省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係,且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

2、與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全民所有制企業建立勞動關係,且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

3、2010年12月31日前已參保,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15年的人員。

福建省內(除廈門),能一次性補齊養老保險年限的只有3類人。如下圖所示:

這個方式的條件非常苛刻,只有少數人滿足條件。而對於2011年1月1日之後才達到退休年齡的人來說,統統都是沒辦法進行一次性補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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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社保政策規定和各地具體執行情況,有以下四種情形人員可一次性補繳社保。

一是企業連年虧損,面臨倒閉,無力支付職工社保,等待破產或清算,待清算後所獲資金,一次性補繳職工所欠社保,並補齊滯納金和利息。

二是有繳納社保記錄,因單位原因,沒能及時繳納社保,個人又和單位有勞動合同,比如漏報等。由單位出面,講清原因,可以一次性補繳。

三是單位不給職工繳社保,職工維護自己的權益,要求用人單位繳納社保,經勞動仲裁或法院判決勝訴,單位可一決性補繳社保。

四是在2011年7月社保法出臺前,參加並繳納社保,2011年後以達到退休年齡,但是社保未繳滿15年,延續5年仍未滿足15年的,可一次補繳到15年。

職工社保補繳是有嚴格規定的,不是每個人都可補繳,更不是想補繳就補繳。因個人原因斷繳,再想補繳是不可能的。

但是對鄉鎮居民社保而言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未繳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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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際生活中,每個人其實都是非常關注自己年老時的養老問題的,年老時能有一份穩定的養老金收人是每個人都希望的。但是,根據國家目前的政策,權利與義務對等,要想年老時有一份穩定且逐步增長的養老金,那麼,在年輕的時候就要參加養老保險並繳納足夠的養老保險費。但是,由於人們的認識不同或者經濟方面的原因,許多人到了領取養老金年齡時,才發現自己從沒有繳納過養老保險費或者繳費不足15年。這個時候,他們看到和他們同齡的人都領到了養老金,心裡難免會有些失落,並且希望能補繳養老保險費,然後也能享受養老待遇。那麼哪些人可以補繳社保呢?究竟還能不能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了呢?今天,我們就來和大家談談這個問題。

大家知道,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共有三部分組成:一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二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三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今天,我們主要介紹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不叫問題。

一、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政策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第七部分“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中規定“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也就是說,無論是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其達到法定領取養老金年齡時可以領取到養老金的必要條件都是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

二、養老保險費補繳的相關政策

1、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二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此外,很多地方也出臺政策,明確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以事後追補的繳費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從以上的規定中,我們看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有中斷或者以前繳費年度有欠費的,都不得補繳。只有社會保險法實施(2011年7月)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才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比如:有一個男性參保人,今年60週歲了,是2010年參保的,至今已經繳納了9年養老保險費,距離繳滿15年還差6年,那麼他可以繼續延遲繳費至65週歲,然後再一次性補齊剩下1年的養老保險費,這樣就可以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了。

再比如,有一個男性參保人,今年60週歲了,是2013年參保的,至今已經繳納了6年養老保險費,距離繳滿15年還差9年,那麼他只能繼續延遲繳費至69週歲,然後才可以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

2、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對於補繳的政策是比較寬鬆的,不像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那樣不允許補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達到60週歲時,如果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補齊至滿15年。也可以在參保的時候進行補繳。

比如,有一個參保人,今年50歲了,距離60歲領取養老金還有10年的繳費期,與1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還差5年。他可以在參保時向前一次性補繳5年,伺候按年繳費至60歲;也可以現在按年繳費至60歲,再一次性補繳5年的保險費,然後辦理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手續。

3、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繳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這種情況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如果一個參保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不能享受城鎮職工養老金待遇,又不願意延遲繳費至滿15年,那麼這時候,他可以把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繳費至滿15年或一次性補齊至滿15年,然後享受相應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舉個例子來說,比如有一個女性參保人,今年55週歲了,職工養老保險只繳了3年,顯然不能滿足領取養老金的條件,但是,她是2011年7月以後參保的,按規定必須逐年繳費至滿15年才能領取養老金。她嫌到時候67歲年齡太大了,不想等了。那麼她可以轉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至60歲,再向前一次性補繳7年,就可以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了。

(本文僅為個人理解,不代表任何部門,僅供參考,具體政策及辦理程序請以相關經辦機構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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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風獨自涼的人生歷程


樓主你好,哪些人可以一次性補交社保呢?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對於一次性補交社保,如果說自稱是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個體,那麼是不允許一次性補交社保。因為職工養老保險只能夠按照逐年交費的原則來進行繳納費用。除非你個人是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成績,那麼才可以選擇這個,一次性補交相應的費用。

所以必須選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才可以一次性補交相關的費用。目前來講,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所有的地區都已經收緊了,一次性補交社保待遇的情形。也就是說作為個人原因造成沒有繳納社保的情形,那麼是不允許補交的。但是由於企業單位造成的社保中斷的情形,可以由企業單位出面來進行補交,但是必須保證,自己曾經和企業單位建立了15年以上的繳費年限,那麼才可以在退休之前一次性補足。

我們這個一次性補交養老保險的情形相對來說是比較困難的,因為我們目前來講,現在必須要。按照逐年交費的原則,保證自己累計繳費年限完成15年以上,那麼才可以享受到基本養老金的待遇,如果說你不是逐年交費,那麼想要一次性補交,相對來說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情,所以說只能夠選擇延遲退休,然後逐年交費,才可以享受到養老金的待遇。


懂社保


樓主你好,哪些人可以一次性補交社保?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如果說自身所參保的是職工養老保險,或者說之前從未參保過任何社保待遇,那麼想要在退休之前一次性補交職工社保的待遇是不可能的,因為職工社保必須要按照逐年交費,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週年才能夠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那麼還有另外一種社保叫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被稱之為是新農村合作養老保險,這一種養老保險到目前為止還是允許在60歲之前一次性補交15年的費用,直接辦理退休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待遇。

所以說我們如果選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來進行交費,那麼對於我們個人來講,是可以一次性補交15年的費用,當然這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是有不同的繳費檔次,根據你個人的經濟能力不同選擇適合於自身的一個繳費檔次,那麼這樣的話,最終繳費檔次越高的個人所享受到的養老金待遇相對來說也是比較高的。


社保小達人


94年開始做生意,交稅給稅有百萬,後做生意虧本,到現在已有2o多年,不是說交稅最光榮,到如今也沒交社保,怎么辦,怎么交。


用戶9631153401990


我當兵四年沒交社保現怎麼補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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