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麗水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佈徵收土地預公告,擬徵收葉岙行政村(齊垵)土地約3公頃,垟店行政村(垟店)土地約5.36公頃。
一、徵收目的
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推進城市化進程,決定實施麗水南城城中村改造二期項目,對徵收範圍內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予以徵收。
二、徵收範圍
(詳見項目用地紅線圖)
三、簽約期限
簽約時間:由房屋徵收部門(實施單位)另行公告。
四、徵地補償標準
按照《麗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重新公佈麗水市市區徵收集體土地補償標準的通知》(麗政發〔2018〕4號)執行。
五、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標準
按照《麗水市市區徵收集體所有土地房屋補償管理辦法》(麗政發〔2019〕32號)執行。安置地點為吳垵公寓安置點。
六、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徵收範圍內搶建室內外裝潢和搶種的地上農作物一律不予補償。
七、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徵地範圍內的房屋所有權人有下列情形的,不作為拆遷安置的依據【麗政發(2019)32號另有規定的除外】:
1、戶口的遷入、分戶的;
2、房屋轉讓、交換、新(擴、改)建、析產、贈與、租賃、抵押、典當、裝修等的;
3、領取營業執照、臨時營業執照;
4、變更房屋用途;
5、其他不符合補償安置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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