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出臺《細則》嚴厲打擊違法建設行為

紅網時刻10月23日訊(城步站通訊員 楊盛華)10月22日,從城步拆違控違辦獲悉,城步苗族自治縣委、縣人民政府日前發佈《城步苗族自治縣違法建設行為處理實施細則》和《城步苗族自治縣違法建設行為責任追究辦法(暫行)》的通知,要求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有效治理存量違法建設,對國家公職人員暗中參與、縱容、支持違法建設行為的,嚴肅追究責任。

《通知》提出:一要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對違法建設及時發現、及時控制、及時拆除。各鄉鎮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局、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對新增違法建設實行零容忍,增強一線巡查力量,增加日常巡查頻次。完善群眾舉報和反饋制度,建立健全違法建設快速拆除機制,對發現的新增違法建設要立即予以制止,堅決剎亂撥正。二要有效治理違法建設。各鄉鎮、村居(社區)要按照《城步苗族自治縣違法建設行為處理實施細則》和《城步苗族自治縣違法建設行為責任追究辦法(暫行)》確定的治理目標,完善本轄區、縣城規劃區內違法建設臺賬管理,有效處置存量違法建設;明確違法建設處置計劃和分階段處置任務,壓實相關部門違法建設處置責任,建立聯動查處、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制定處置辦法和政策措施,依法處置存量違法建設,杜絕選擇性執法;堅決拆除存在安全隱患的違法建設,優先拆除群眾反映強烈、影響城鄉規劃實施的違法建設,其它歷史遺留的違法建設也要依法依規妥善處置;選擇典型案件公開掛牌督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形成嚴厲打擊違法建設的高壓態勢。三要建立健全懲防長效機制。強化源頭治理、系統管理,建立違法建設控防長效機制;不斷總結違法建設治理經驗,完善規章制度,健全治理機制,構建全覆蓋、網格化的違法建設防控和整治體系;形成不敢違建、不願違建的格局;提高城市綜合管理和服務能力;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加強宣傳,引導廣大市民自覺遵守法律、抵制違法建設,推動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四要強化綜合考核,實行責任追究。加強對各機關企事業單位、鄉鎮、村居(社區)、組違法建設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考核,依法規範,行之有效,考核有力;將違法建設治理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各鄉鎮、村居(社區)要限期整改違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違建考核結果與領導幹部考核獎懲掛鉤,對工作積極、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揚,對執行不力、工作推進緩慢的予以通報批評、約談或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對全縣黨員、國家公職人員、“兩代表一委員”、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和村居(社區)工作人員直接或間接參與違法建設的予以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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