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有一種現象,電力公司,通訊公司在農戶承包地栽電杆,是否應該收收租金?

鋒尚168


這問題不該問,毛主席年代這叫社會主義建設,利國利民的好事,地是國家承包給個人的,但國家現在補貼不上繳任何費用,就是讓我們心裡踏實過日子不會餓著,電杆基本都是沿著路走的,也佔不了多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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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承包地裡碰到過,問題是第一次麥田裡挖了三個大坑損失點,又沒打招呼也沒通知我,第二麥子即將成熟了應該是好多人豎電杆把麥子搞掉更多的了,我們上班也沒有看見人,還是沒人通知我和我說一下,第三次插央苗(水稻)又介電線了,這次總算被我發現了我拿上鋤頭,去跟他們交說了,我說你們先停下來,我問問你們是什麼部門的在這施工,他們說是鐵通的,以前是有鐵通通訊公司的後來和那家合併了我不清楚了,我說你們幾次把我家地裡的莊稼破壞了,怎麼不打招呼不陪損失就可以施工,今天我就不讓你們施工,那施工隊長說我們只管施工不關我們什麼事,我說並什麼,我這地是口糧地,一家人總共才一畝三分,我還得付二金一費,還得付農業稅(當然現在都不收了,但當時是要收的)我這樣跟他們說了,最後他們說道理是對的,我說你們鐵通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又不是政府的褔利機構,你們也是市`場經濟行為下的企業,理應給錢才是,否則我不會讓你搞的,最後他們也沒多說,跟你商量著說,我們給二百塊錢吧,不要多說了我們今天要幹完的,大家說該不該給我這個損失?


回味生活1


這個提問問到我的心坎上了!

兩年前,我家的承包蠶桑地裡在亳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電管站給栽上了一棵很大的水泥高壓電杆,而且還挖掉了好幾棵桑樹,地裡的蠶豆苗也被踩蹋了好多。我家去地裡時才發現,已經拉好了高壓電線了,也沒有誰通知我家或者給過一分錢。我去問村文書,他說難道你家不用電嗎?唉!只能自認倒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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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鄉下小三哥,土生土長的農村小夥。我爸爸就是農村普普通通的農電工,所以從小就對電力方面的事情比較瞭解。電力公司通訊公司在農戶承包的地栽電杆,是否應該收收租金。小三哥在這裡明確告訴大家,電力公司和通訊公司是必須要交錢的。

我記得小時候聽到老人們常說的一句話,我們什麼時候就幸福了呢?老人說:什麼時候電線像蜘蛛網一樣多,就是我們幸福的時刻。現在想想我們在外面到處都能看到電線。


下面我以電力公司佔用農戶的地大概的收費標準:

1.普通電杆

電力公司施工改造線路,部分的線路是在我們農田地裡面栽電線杆。電力公司栽的電線杆,為了儘量避免佔用我們的農田,都是在我們農田的兩邊地帶。這樣我們農民種地,基本不會受到影響或受影響比較小。普通的一根電杆會補償我們200塊錢。

2.拉線+電杆

拉線就是電杆有個線拉下來埋到地下的,我們在農村應該經常見到這種情況。有拉線的電杆佔用我們農田的面積比較大,所以補償標準也是比較高的一般都是一次性200-400。


3.電塔

因為電塔所屬的線路是比較大的,電塔屬於佔用我們農田比較大的一個設備,由於體積大佔用的我們農田比較多,所以補償標準也是最多的,這個電塔一般補償標準在1500-2000左右。


4.農田補償

線路施工會對我們的農田進行大面積的毀壞,甚至造成顆粒無收。所以電力公司在線路施工的時候,會對我們農民的農田進行一個簡單計算,方便對毀壞的農田進行補助賠償。這個賠償價格,就是根據實際對農田的一個毀壞程度來商定的。



以上是小三哥對電力公司的幾個賠償標準做的一個簡單分析。當然標準是標準,碰到釘子戶了,為了使項目儘快完工,賠償也不是不可改變。所以每個地區的賠償標準可能都不太一樣,具體還是根據自己當地的賠償標準來或者可以諮詢電力公司客服電話。

現在任何企業都有客服諮詢電話,有什麼疑問我們都可以撥打電力公司和通訊公司的客服電話進行諮詢投訴。通訊公司的補償標準和電力公司的補償標準差不多,以上補償說的都是一次性補償完。

我是鄉下小三哥,有什麼問題需要諮詢有異議歡迎大家一起交流。


鄉下小三哥


首先,國家憲法規定,家庭聯產承包制100年不變。 1、直接經濟損失: A、按照畝產800公斤,每公斤1.5元計算。電線杆所佔面積1個平方,100年 的損 失為120元。 B、有電線杆後,嚴重影響農事操作,增加勞動成本,每年新增成本約20 元,100年是2000元。 2、間接經濟損失: A、電線杆倒掉,有砸傷人畜,人畜高壓觸電的安全隱患。如果發生,會 產生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嚴重後果,因此造成的精神和心理傷害, 精神賠償1萬--50萬不等。 所以合理的賠償價應該為2120元至50萬之間,當然索賠數目越多,獲 賠幾率越小,用於索賠的費用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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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公司,通訊公司在農戶承包地栽電線杆,是否應該收收租金?

目前,在農村普遍存在一個怪現象,電力公司架設高壓線,就得在地上栽電線杆;通訊公司分為幾家: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湖北廣電,為了搶佔農村用戶市場,紛紛到農村去佈線,栽電線杆,以至於包括電力公司在內的五家公司,在農村農戶承包地裡栽電線杆,帶來了以下嚴重影響;

一是電線杆栽杆雜亂無章,加上重複栽杆,嚴重影響農戶種田耕作,十分不便,群眾怨聲載道。

二是由於架線部門多,那些電線、網線像蜘蛛網🕸一樣互相交織,嚴重影響了鄉村景觀,十分難看。

三是這些部門認為他們所做的工作是公益事業,是為群眾服務,所以二話不說,一到地頭就開始施工栽杆,根本沒有與農戶協商“租金”和“補償”之類的事情,群眾心裡不平衡,意見很大,他們認為,你電力公司也好,通訊公司也好,都是賺錢單位,都是盈利部門,每分每秒都在賺錢,不給予補償,太不應該。

由於農戶心裡不平衡,不讓栽杆而發生吵嘴罵娘,嚴重影響了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

為此,我認為這些服務部門,要想順利開展工作,就必須做到:

一是把與農戶協商工作做在開工之前,只要工作主動,農民是說理的,不會一蠻三分理不讓正常開工。

二是當地基層組織,應該積極行動起來,協助這些服務部門開展協調工作,做好群眾思想工作,的確在田中央栽杆而應影響農戶耕耘的,就適當給予補償,免得因小事,而壞大事。如果電線杆沒有栽在田中央,是栽在空閒地裡,就不要給予補償,總而言之,公益事業是農民受益的事,農民不要斤斤計較,積極支持服務部門開展工作。

三是建議政府應該將移動、聯通、電信、廣電四家通訊公司重組,合併成一家,叫“中國通訊”,就可避免同類部門林立,重複,避免大量浪費通訊設施投資,還可以減少許多不必要的矛盾。

以上是我個人的想法,不代表政府意見,如正確請採納,如有偏差,請忽略!





湖北大老方


作為一個農村人,一個長期在基層工作的“三農”工作者,在工作中經常遇到此類因為電線架設或者通信線路架設的需要,佔用或者徵用農民土地的情況。下面,我就結合工作實際來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在我看來,不管是電力公司還是通訊公司,既然佔用農戶承包經營的土地來栽植杆子,那麼,就應該賠付農戶一定的賠償補助資金;而且,如果在電杆或者通信杆子架設過程中對土地中種植的農作物造成了損壞,還需要賠付一定金額的青苗補助費用。



關於佔用土地的賠償問題

如果是單純的電線杆,那麼這個賠償標準也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關鍵看項目實施單位怎樣和農戶來溝通,對於比較好說話的,可能有200或者300塊錢就解決了;但是對於一些比較在意這方面事情的農戶,或許800、1000也解決不了問題。



如果是搭建供電塔或者信號塔,由於有一定的佔地面積,所以,就有相關明確的規定。這個賠償標準,不同的地方,標準不同;即使同一個地方,也會因為所處區位的不同,賠償標準也不盡相同。而且,對於搭建供電塔和信號塔的土地來說,屬於永久徵用,是一次性全額賠付;對於之外的因為拉運材料而佔用的土地,屬於臨時佔用,有“佔一賠二”或者“佔一賠三”等不同的賠付方式,指的是雖然佔用了一年的土地,但是需要賠付兩年或者三年的地上農作物的產值。



關於損壞農作物的賠償問題

不管是簡單的栽植電線杆或者通信杆子,還是需要佔用更大面積的土地搭建供電塔或者信號塔,不可避免的是會對農民種植的農作物帶來一定的損壞,那麼,就需要對損壞的農民種植的農作物進行賠償。這個賠償也因為不同的地方、不同的農作物,賠償的標準也不盡相同。但是,一定是,也應該是能夠得到相應的賠償的。

您覺得應不應該得到相應的賠償費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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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策分析


我是灑脫農人,因為常年居住在農村,所以也會經常接觸到供電部門或通訊公司需要在農民田土裡栽杆子的事情,那麼,對於電線杆子佔用的農民土地,是屬於徵佔還是租用呢?這常常是廣大農民朋友容易產生誤解的問題。同時,這些部門需要向農民朋友支付佔地補償或是租金嗎?下面我就來談談我的認識,希望能給各位朋友帶來幫助!

對於這個問題,我首先要明確的是:供電或者通訊部門在農民的土地上栽杆子,這是對農民土地的永久使用,是一種徵佔行為,而不是租用行為,所以供電或通訊部門應該向農民朋友支付相應的土地徵收補償款而不是土地租賃費用。那麼,這個費用應該怎樣支付呢?有沒有具體的標準呢?

1、土地徵收補償是有具體的標準規定的,但在實際操作中,視其電杆佔地面積的大小當事雙方各有不同的操作辦法。

關於農村土地的徵收補償費用,國家是有相應的規定的,但是不同的地區其補償標準不一樣,比如在我們本地,徵佔1畝土地的補償標準大概就在4.5萬元左右。但是由於不同的電線杆子佔地的情況不同,所以供電或通訊部門與農民朋友之間也並沒有完全按照上述標準進行補償,而是視情況相互協商解決。

比如:如果僅僅只是栽單獨的杆子而沒有其它附屬設施,那每根杆子的佔地並不多,也就不方便按照上述佔地補償標準進行套算,一般都是農戶與公司之間自行協商,大概按每根杆子補償200~300元左右進行補償;如果是帶有拉線的那種杆子,其佔地會稍微多一些,所以補償價格也會稍高一些,一般是500元左右;但是如果是建設電塔之類的杆子,那其佔地就比較多了,除了要按徵收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外,農民還要參與做工,賺取勞務費。


2、供電或通訊部門除了要對被佔用的土地進行補償外,還要對農民的青苗進行補償。

不管是栽那種電杆,在施工過程中都難免會損害正在生長的青苗,這青苗也是農民一把汗、一挑糞辛苦耕種出來的,所以供電或通訊部門都應該對損害的青苗進行補償。但是這個補償就沒有具體的標準了,一般就是雙方實地查看損害的數量,然後自行進行協商解決。

3、會叫的孩子有奶吃,臉厚的人才吃得飽

在農村,也總有一些人,善於抓住各種機會,為自己爭取利益最大化。那怕就是栽杆子,也同樣有這種人存在。雖然很多時候有相關的標準規定,就算沒有標準規定但也有慣例做法,可是這些人是不會去在乎的,他們只按照自己的想法,獅子大張口,橫不講理,百般刁難,最後就能獲取到比別人多的利益。對於這種現象,我覺得並不好,不應該被提倡。該我們得的,一分都不能少;不該我們得的,一分也不多要,這才是王道啊!

總之,無論是供電部門,還是通訊公司,在農民的土地上栽杆子,導致農民不能繼續使用土地,都應該向農民支付相應的徵佔補償費用。大家說是這樣的嗎?


灑脫農人


在我們農村當中,我們都會看到很多電力公司和通信公司架設線路的時候,都會在農田以及農民所承包的土地當中栽電杆。電力和通訊是為我們農民生活生產服務的,可以說有了電力和通訊設施以後,農民的基本生活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對於電力公司和通訊公司在農戶承包地裡面栽電杆,作為我們是否也應該收收租金呢?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電力公司和通訊公司在農戶承包地裡栽電杆,其公司的相關負責人量根據相關補償規定,對佔用農戶承包耕地面積的大小來進行賠償。如果在栽電杆的過程中,有損害農民種植的農作物等情況,那麼也是需要進行賠償的。比如承包地中的青苗費、農作物損失補償費。而我國不同省份對於補償要求也不一樣,具體的補償標準還是按照當地情況來進行認定。

以我們家鄉地區為例,不久前電力公司剛好栽一根電杆進到了農戶的菜園當中,而且栽種電杆周圍10平方米左右的面積是不允許進行蔬菜以及其他農作物種植的,這也是出於安全考慮。而這裡給予的補償費用是一次性補償,補償金額在300~500元一根杆,而且是一次性補償。當然其他地方補償金額有可能有所差別,但是通過協商和申請都是可以獲得不等金額的補償的。



電力公司和通訊公司對於電杆架設,也是考慮線路的架設以及更有利於維護的角度出發。而電杆也屬於我們農村當中的公共基礎設施,它對於佔用農戶承包的農田以及土地,電力公司和通訊公司會通過和農戶協商進行,如果不能協商一致,那麼迫不得已只能走法律途徑。其實對於電杆的栽種,很多農戶對此也有更多的意見。

由於這些電改屬於公共設施,雖然在栽種佔用農田的時候,可以獲得一定的補償。但是如果無意中把電杆損壞,自己同樣也面臨著賠償。因此更多的農戶都不願意電力公司和通信公司把電杆栽到自己所承包的土地。當然如果農民通過每年收取租金的形式,這也是不可取的。只能儘量通過協商,把電杆栽種到對農戶影響最小的地方。



其實無論是這些電杆,還是農村中電力運輸過程中安裝的變壓器等等設施。這些設施在剛剛安裝的時候,相關部門會對此進行評估,最終做出相應的補償。由於這些電感以及變壓器一旦安裝在某一位置上,就很難改變地點。基本上沒有大的變化,這些電力設施也不會有特別大的改動,因此對於很多農戶而言,都不希望電杆載種到自己所承包的土地裡。而對收取租金的行為,看似合理,其實也是不允許的。

對此您有什麼看法呢?歡迎下方留言一起交流。更多的租價的資訊,歡迎點擊關注鄉村波比,每天為您提供最實用的三農知識。


鄉村波比


我之前搞過網絡建設,是否在承包地裡栽電杆收取租用費,我結合實際情況來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土地承包使用證上寫得十分清楚,田地一旦承包到私人,承包人就擁有了土地承包使用權。在承包土地上,如果有其它人要在其土地上進行經營活動,經營者就必須對土地進行經濟補償,補償金額的多少,視土地地理位置,生產條件而定,同時還要確認短期還是長期租用。

我們過去租用田地立水泥杆,有無償的,也有有償的。屬於什麼性質需要與田地擁有者協商解決,無償的當然是人家默認的地方,而有償的金額各不相同,有幾十元一個坑,有幾百元的,也有上千元的不等。但不管怎麼講,只要田地主人提出了補償要求,想不付款能栽電杆是行不通的,法律也不支持這種損人利已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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