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鳥驛站強行掃描客戶支付寶及身份信息,是否合法?

鴻鵠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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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說:去菜鳥驛站,取件必須掃碼。掃完了又是收藏店鋪又是抽獎的,特別氣憤。那麼,菜鳥驛站強行掃描客戶的支付寶以及身份信息,這是不合規的嗎?

在《郵件快件實名收寄管理辦法》中,有這樣明顯的規定——寄件人交寄郵件、快件時,應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如實填寫寄遞詳情單。

在《快遞暫行條例》中,同樣有規定——必須實名寄件。在規定中提到了,要明確是寄件人以及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聯繫電話等等。

實名制的好處確實會帶來更好的寄件安全性,當然可能會影響寄件的方便度。但是,在寄件過程中,其實我覺得有些快遞的做法還是比較正確的,驗證收件人的信息,比如之前購買iPhone手機,順豐快遞快遞員必須核對我的身份。

當然,菜鳥驛站是因為本人暫時拿不到快遞的代收點,你的快遞在菜鳥驛站,你在手機上,會收到一個取貨碼,憑取貨碼可以取到快遞,但是一般沒有要核實身份的。

正常情況下,收件人要驗明身份是不合規的。但是未來我覺得快遞驗證收件人身份這是合理的,畢竟如果別人盜取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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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菜鳥驛站就有了絲絲無奈。之前取件時直接出示取件碼就可以。短信取件,不用身份驗證,一步到位。

雙十一後,在店門口就掛上了個簡陋的二維碼,取件你就先掃描關注。又是授權,又是關注菜鳥驛站生活號。

那試問的是,短信下發的取件碼是否還有意義?關鍵這些小程序服務,動不動就給你推一些廣告,真心煩人。

你說這些所謂的規範化操作流程,是真正的效率提升,還是在強行用戶妥協?再如菜鳥驛站強行掃描用戶身份信息,這是安全起見,還是在“窺探”用戶隱私?

寄件而言,驗證身份是合理。

快遞實名制登記2015年11月1日正式開始。寄件人和收件人都要填實名。身份證是要填寄件人的身份證號,收件人不用填身份證號。

按照新規,取件將更加嚴格,如果客戶不配合,不肯出示身份證,快遞員就不能接這筆業務,也不能完成派件。

這裡涉及到兩個問題。是身份核驗?為何要機器掃描?

“實名制”快遞公司的收件員將配發一個電子終端設備,當接到郵包以後,收件員會要求客戶出示身份證,利用終端設備掃描該身份證,通過無線傳送發回到省公安廳數據庫,進行審核識別,再反饋到移動終端。

終端設備只負責採集客戶的信息,涉及隱私的信息並不顯示在終端上,同時也不會存儲任何採集過的信息。再說也有相關的保密措施,一般也大可不必擔心隱私洩露問題。

而取件要掃描身份證?這是極不合理的。

身份驗證是有必要的,不過也看地方。有些地方你掏身份證出來後業務員還覺得你煩人。

對於取件而言,有N多種可以證明身份的途徑。其中不乏取件碼、手機號、姓名等等。要身份證也行,只是掃描證件這一流程不會在取件中出現。如有這情況,大可以考慮投訴。誰會沒事都兜個身份證到處走,這還只是拿個快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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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指的是收件了,寄件認證是很正常。

我認為不合理,主要有三點。第一,我取件時,要憑手機短信或者是電話號碼,還要簽名,已經進行了認證,不存在惡意冒領。快遞點再要求再進行身份掃描完全沒有必要。第二,居民個人身份信息或財務信息,只有公安機關才有資格在特定條件下獲取和保存。菜鳥驛站作為一個非政府機構,既無資格也無實力保護客戶隱私。我的信息給你,如果洩露,你能否承擔得起責任?第三,個人信息是有價值的,數據是最寶貴的資源。馬雲通過菜鳥驛站獲得大量客戶支付寶或身份信息,即使顧客同意,是否應該為此買單?



鴻鵠創維


取件不合法!寄件合法!

寄件:按照現有《快遞暫行條例》的法律法規,寄件都是實名制,以及物品驗視。所以,如果你是寄件,要求你出示身份證件是沒問題的。不過,我不明白是為啥要掃碼支付寶?按理只要有身份證件出示核實信息就可以了。當然,也可能是掃碼能更快速的輸入系統。

取件:正常快遞取件不管是快遞櫃還是菜鳥驛站,都是直接憑取件碼取件,不存在什麼要求掃碼支付寶和身份信息的。取件碼都是發到用戶的手機上的,短信也好,或者淘寶物流信息顯示也好,包括菜鳥裹裹,有了這取件碼就能完成取件。如果是取件也被要求身份信息,那不妨直接投訴到菜鳥這邊吧!這個不符合規定!



Lscssh科技官


我國快遞業首部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對寄件有強制性的規定,如果是取件的話,收集客戶的支付寶信息明顯是不合適的也是沒必要的。如果是寄件,網點應該是通過支付寶來進行實名認證,這樣也無可厚非。據我所知現在我們這邊辦理公司營業執照的時候,必須提供企業法人一張開通網銀功能的銀行卡通過銀行進行第三方渠道實名認證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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