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離婚協議書”,暴露出賈乃亮年薪最多600萬,朋友們怎麼看

網傳李小璐與賈乃亮離婚一事經過2019年11月3日雙方工作室發佈《聯合聲明》已然證明,兩人婚姻已經走到盡頭。

一張“離婚協議書”,暴露出賈乃亮年薪最多600萬,朋友們怎麼看

據天眼查數據顯示,賈乃亮共在5家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在7家企業擔任股東,其中5家為賈乃亮控股。而李小璐在3家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8家企業擔任股東,其中4家為李小璐控股。2017年的福布斯中國名人榜顯示賈乃亮的年收入為1.4億元。

但是,網上流傳出李小璐與賈乃亮的“離婚協議書”,上面標明,賈乃亮每月支付女兒甜馨撫養費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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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於職業的敏感,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之規定,賈乃亮支付撫養費100000元的基數計算出賈乃亮的月收入在33萬至50萬之間,即其年收入在393萬至600萬之間,這個數字與公開賈乃亮的收入數據嚴重不符,難道賈乃亮降低了撫養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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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網傳的這張《離婚協議書》,上面即沒有雙方的簽名,也沒有雙方的蓋章,屬於無效協議書,即使將來在法庭上使用,也是無效證據。從證據的角度上看,我們也可以說這張《離婚協議書》屬於虛假文書。

朋友們,你們怎麼看待這件事,請交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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