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騰衝:還債三年 他還出了誠信與責任

雲南騰衝:還債三年 他還出了誠信與責任

2019年10月的一天,被執行人濮某像往常一樣,走進雲南省騰衝市人民法院,他一邊從兜裡掏出一疊現金,交到執行法官手裡,一邊如釋重負的說:“我來把剩下的欠款一筆還清,這下輕鬆多了!”

  案情回顧

  2014年,濮某駕車發生交通事故,經過法院審理判決,濮某還應向邵某等兩人支付賠償款7萬餘元。2016年9月,兩名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法院向濮某送達執行通知書等材料後,濮某也如實申報了自己的財產。但經過執行法官調查發現,由於前期濮某已經為兩人支付數萬元醫療費用,目前其經濟較為拮据,已無實際履行能力。

  濮某將自己銀行賬戶上的17000餘元交給法官後,請求法官同意其與兩名申請人達成和解,自己去跑貨運賺錢,保證每月償還兩名申請人3000元。看到濮某態度誠懇,在徵得申請執行人同意後,執行法官答應了濮某的請求。

  時間一晃,3年過去了。在這3年裡,濮某每月按時來到法院,將3000元一分不少的交到法官手裡。每月濮某來交錢時,執行法官們經常會問一問他最近在幹什麼活計,關心一下他的家庭,同時不忘給他加油鼓勁。最終,2019年10月,濮某身揣1萬多元現金,將剩餘欠款提前還清,兌現了自己的承諾。

  濮某雖然作為被執行人,但他不逃避法律責任,為了自己的一句諾言,勤勞守信、踏實肯幹,要對他說一句:“好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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