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心“被分手”,焦作小夥兒燒燬前女友奔馳……

不甘心“被分手”,焦作小夥兒燒燬前女友奔馳……

不甘心“被分手”,焦作小夥兒燒燬前女友奔馳……

愛情固然美好,可如果戀愛雙方不合適了,好聚好散,也是對彼此的尊重。可我市中站區小夥兒王某不甘心“被分手”,酒後竟做出瘋狂報復舉動……近日,焦作市中站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王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一案,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

2018年初,被告人王某經人介紹認識了小美(化名),隨後二人發展為情侶,2018年底二人產生矛盾後分手,被告人王某心有不甘,遂產生報復心理。今年3月16日23時許,被告人王某從棋牌室出來,騎電動車行至中站區許衡廣場後將車停放於廣場東側,後戴上假髮,穿上雨衣,手持半瓶酒步行至小美停放在焦作市中站區紫荊路與解放西路交叉口附近的一輛紅色奔馳轎車,用打火機點燃衛生紙引燃半瓶白酒後將轎車燒燬,後駕車逃離。2019年5月21日,焦作市中站區價格認證中心出具《關於梅斯德斯奔馳小型汽車的價格認定結論書》,標的於價格鑑定基準日的市場價格為102166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焦作市中站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存在,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當庭自願認罪,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以上判決。

焦作日報全媒體記者 楊景鵬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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