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權:拘留兩天悔改 聯繫家人結案

河南民權:拘留兩天悔改 聯繫家人結案

“通過拘留,給俺上了一堂生動的人生教育課。今後,俺一定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再也不做糊塗事了。”11月16日,一走出拘留所,被執行人崔某就拉著河南省民權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鄭傑的手,慚愧地這樣說。

  原來,2018年春節過後,崔某因在背河窪地養魚,急需資金開發魚塘。經當地村委會推薦,在某銀行借款5萬元。在辦理借款手續時,崔某與某銀行約定,2019年2月16日前連本帶息崔某一次性歸還。但到了還款日期,崔某一再推脫,拒不償還。為維護合法權益,某銀行將崔某告上民權縣法院。該院經審理,2019年8月28日,依法判令被告崔某於本判決生效後10日內償還原告某銀行借款本金5萬元及利息。

  該院判決生效後,崔某像沒事人一般,對法院判決置之不理。某銀行無奈,2019年9月27日申請強制執行。

  某銀行與被執行人崔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轉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鄭傑在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時,敦促崔某積極還款,履行義務,早日結案。崔某滿口答應。此後,鄭傑三番五次找崔某做思想工作,崔某總是今推明(天)、明推今地和他“掉貓貓”(當地土話,意為推諉)。鄭傑儘管一而再再而三地做其思想教育工作,崔某都分文不還。

  為懲戒其失信行為,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11月14日凌晨,在該院開展的“金融清收風暴”專項集中執行活動中,鄭傑帶領執行幹警依法對其進行了拘傳。然而,崔某被拘傳到案後,不是積極主動履行法定義務,而是用沉默表示對抗,拒不配合執行工作。鑑於其態度惡劣,經院領導批准,鄭傑依法對其採取了司法拘留15天的強制懲戒措施。

  讓鄭傑萬萬想不到的是,11月16日上午,已拘留2天的被執行人崔某,通過拘留所民警給鄭傑聯繫,說:“只要解除拘留,這就還款。”於是,鄭傑放下手中的工作,趕往拘留所進一步明法釋理。經說服教育,崔某聯繫到家人,將5萬元錢及利息,全部清償完畢。辦理好執結手續,崔某在寫下悔改保證後,鄭傑經請示院領導批准,遂提前解除了對崔某的拘留決定。

  至此,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案結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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