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戶籍兒童&非深戶籍人員子女,入學所需資料

深圳戶籍兒童

深圳戶籍兒童&非深戶籍人員子女,入學所需資料


深圳戶籍適齡兒童申請小一學位需核驗以下就讀證明材料:

1.戶籍證明材料: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的本市戶口本、兒童出生證。

2.居住證明材料:在學校招生片區內實際住房的,核驗《房產證》或《不動產證》或《購房合同》(包括購房交款收據);在學校招生片區內租房居住的,核驗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資料。

3. 計劃生育信息:適齡兒童、少年家長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或核對計劃生育信息(申請學位時,無需提交材料,教育部門與衛生健康部門實行聯網核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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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戶籍人員子女

凡年滿6-15週歲,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非深圳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申請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位,各區教育部門按招生計劃和積分安排學位,需核驗以下材料:

1.戶籍證明材料:兒童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及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港澳籍兒童、少年還需核驗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公證部門提供的父母與子女親屬關係證明。

2.居住證明材料:在學校招生片區內實際住房的,核驗《房產證》或《不動產證》或《購房合同》(包括購房交款收據);在學校招生片區內租房居住的,核驗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資料。

3.社會保險材料: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市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記錄。

4.計劃生育信息:適齡兒童、少年父母現居住地社區工作站登記的計劃生育信息。

連續滿1年的計算,以申請學位時為基點向前倒算;社會保險補繳的年限不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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