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搞“一言堂”的國企董事長 六大紀律違反四項

  前不久,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查,劉崗違反政治紀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涉嫌挪用公款、受賄、濫用職權犯罪,造成國有資產鉅額損失。

  從通報來看,黨的六大紀律中,劉崗違反了四項。劉崗先後350多次違規違法決策,主持召開董事會77次,其中73次均以通訊(傳籤)方式表決,以領導班子會代替董事會,黨委會、董事會變成了情況通報會,集體決策流於形式;毫無顧忌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乘坐飛機頭等艙37次、公務艙19次,違規使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豪華車輛6輛,等等。把公權當私器、把公財當私財,劉崗所作所為,既有違正道,更為紀法所不容。

  不管是超標準乘坐頭等艙,還是大搞“一言堂”,抑或是與私營企業主“暗通款曲”,劉崗違紀違法源於對黨紀國法的漠視。“一直認為自己是業務型幹部,對參加黨的教育培訓不感興趣。黨章是被留置以後才看的,你讓我講業務我能講,要是讓我脫稿講一堂黨課,我講不出來,因為我連基本的概念都不知道。”劉崗的自我懺悔很能說明問題。“作為黨委書記,他經常藉口業務工作忙,對黨章黨規黨紀和政治理論不學習、不瞭解、不掌握。”辦案人員的總結也驗證了這一點。在這位一把手的錯誤示範下,下級公司、內部員工上行下效,不良風氣滋生蔓延,違規違紀現象頻發,所在單位政治生態受到嚴重汙染破壞。

  黨紀國法是黨員幹部廉潔從政的底線。以黨章為例,這裡面有對黨員基本的要求、必要的約束,深入學習之、踐行之,才能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現實中,有些人常常掛在嘴邊,可要麼是左耳朵進右耳朵出,要麼是手電筒照別人不照自己,要麼是臺上說一套臺下做一套。殊不知,黨紀國法為黨員幹部標示出不偏航、不觸礁的安全航道,偏離了這些航道,“人生的小船”說翻就會翻!

  當前,全黨正在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對照黨章黨規找差距。這個差距,不僅僅是從字面上找一找言行舉止有無出格越界的地方,更是從思想上查一查是否還同入黨時一樣純粹堅定。有差距,不可怕;有漏洞,可以補。黨員幹部要在主題教育中重溫並牢記初心,增強對黨紀國法的敬畏,校準航向,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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