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冒充人民警察訛人錢財被提起公訴

途經按摩店,男子遭遇兩名“假警察”

2018年12月的一天,市民馮先生在我市城區沿河路途經一家按摩店時,被一名女子詢問“進來洗腳不?”馮先生不予理睬並繼續向中天街方向行走。

不一會兒,男子宋某和唐某在中天街攔住了馮先生,宋某告訴馮先生“我是警察”,隨後拿出一個黑色“警官證”在馮先生眼前晃了晃,說:“你因為嫖娼,要接受處罰”。唐某也在一旁恐嚇馮先生,如果不拿出3000元交給“警察”,他們就要將此事告知他的家屬。

怕家屬知情,受騙男子交出2400元

受到恐嚇的馮先生一下子慌了神,告訴宋、唐二人自己身上只有1000元現金,隨即將1000元現金拿出來交予唐某。唐某堅持向馮先生索要3000元,馮先生無奈,和宋、唐二人一道乘坐出租車到某建材市場的停車場內,馮先生從自己的車裡又取出了1400元交予宋某。拿到錢後的兩人還“友情提醒”馮先生“以後不要再去按摩店了”,待馮先生走遠後,二人將騙來的2400元瓜分。

2019年3月的一天,宋某故技重施,在城區金地廣場攔住市民雲先生,以同樣的手法騙走雲先生1200元。後因事情敗露,宋某在家人的見證下,將全部“贓款”退給了雲先生。

2019年5月22日,宋、唐二人因涉嫌招搖撞騙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同年10月10日,東寶區人民檢察院對二人提起公訴。(記者 阮馨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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