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酒茅臺”緣何於2019.6.30停止使用

近20年時間一直被“國酒”這塊金字招牌加持的茅臺宣佈月底前正式與它說再見。

茅臺酒決心摘掉“國酒茅臺”皇冠換新商標的消息一出,立刻在白酒行業和知識產權行業引發熱議。畢竟,在過去幾年裡,圍繞國酒茅臺商標展開的每一輪商標大戲,都在業內掀起不小的風波。

商標律師從對“國酒茅臺”商標事件進展歷程瞭解到:從2001年9月茅臺初次申請“國酒茅臺”,到2018年8月茅臺集團,徹底放棄申請“國酒茅臺”商標,前後17年間一共申請了9次。離成功最近一次是2012年7月商標網公佈了茅臺酒“國酒”的初審公告。公告一出,白酒界掀起抵制狂潮,五糧液、汾酒、水井坊、郎酒、捨得酒業等均認為“國酒”商標不應被茅臺集團註冊獨佔。為此,國家商標部門在短短3個月公示期內,共收到異議書95件次。

2016年12月26日,“國酒茅臺及圖”國家商標局決定不予註冊,國家商標局認為,“國酒”一詞帶有“國內最好的酒”、“國家級酒”的評價性含義,若由被異議人永久性地獨佔使用,容易對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產生負面影響。而《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也明確規定:“對‘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作為商標申請,或者商標中含有‘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的,以其‘構成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缺乏顯著特徵’和‘具有不良影響’為由,予以駁回。

這也給商標申請人一個警醒,起名時需格外注意《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中的兩項:一、虛假描述並容易使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特徵、質量、功能、成分、用途、產地或產源產生誤認的;二、有損社會公共利益、公共道德的。

據息:茅臺集團董事長李保芳在“悠蜜·雲上丹寨”健康體驗之旅暨招商會上透露表示:“國酒茅臺”商標將於今年6月30日前全面停用,茅臺已經花了幾千萬元,請全球知名的設計公司設計了茅臺酒的新商標,現在已經確定下來,計劃於6月30日正式啟用。這樣看來“國酒茅臺”即將成為絕版,將由新標開啟新里程啦!

“國酒茅臺”緣何於2019.6.30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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