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埠車輛限行新政將實施 小客車指標租賃市場異動

本報記者 郭婧婷 北京報道

爭議已久的在京外地車治理方案《關於對部分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將於11月1日起正式實施,超70萬輛外地車駛入北京六環以內及通州區全域範圍道路天數將控制在84天之內。

現行北京小客車搖號政策始於2011年,在京牌指標收緊、用車需求快速上升、外地牌照管理寬鬆的情況下,掛上外地牌照行駛於大街小巷成為眾多北京生活的人的曲線選擇。而今,新政對外地車牌的限制力度加大,引起社會廣泛熱議。

據北京交管部門監測數據顯示,約70.9萬輛外埠號牌車輛連續辦理進京通行證長期在京使用,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的車輛中外埠客車佔比高達10%,五環路內居住區停放車輛中外埠客車佔比為5%至13%,五環路外已達到15%至29%。外埠車本地化現象突出,道路資源和停車資源愈加緊張。

新政即將施行,市場的反應最為敏銳,一條以京牌短期租賃、背戶買斷、結婚過戶、公司過戶的產業鏈高速運轉起來,京牌“指標”價格水漲船高。

租標價格上漲

2018年6月,北京交通主管部門發佈《關於對部分載客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一經發布引發廣泛熱議。“政策發佈第二天,我們5個人接了60多通諮詢電話。”北京一家京牌中介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

距離新政實施不到一週,記者走訪亞運村和花鄉兩處二手車交易市場,市場周圍,多家店門在車身張貼京牌諮詢廣告,一處車前,一位京牌中介正與一位諮詢者交流。

該諮詢者告訴記者,他是北京人,做過37年公安,從2011年便開始搖號,至今未中籤,此後選擇用河北牌照曲線上路,曾考慮租牌照,看著周邊因車牌租賃引起的糾紛,他便不再考慮。新政實施後,外地車輛受限,不得已開始考慮租標,一年近2萬元的租金讓他負擔加重。

《中國經營報》記者在採訪中還發現,近期,中介所報出的北京機動車號牌“租賃價格”,也有波動態勢。

“多少錢?以前的那個價格,我都忘記什麼時候的事兒了。”上述中介接起一通電話講道。該中介告訴記者,指標價格會繼續上漲,為此他選擇囤一部分指標。

2018年6月,記者曾向一家京牌租賃中介諮詢租標價格,彼時,5年年租標價格為4.8萬元,1年租標價格為1.2萬元,對方承諾通過抵押備案可規避風險,並提示記者儘快辦理,價格每天都在變動,甚至上午和下午價格都會有變化。

《中國經營報》記者10月18日走訪瞭解到,5年租標價格已漲至7萬元,1年租標價格為1.8萬元。商家同時給出結婚過戶、20年買斷背戶以及“直接”過戶的選擇。

記者走訪亞運村二手車市場瞭解到,有商家表示,近期租標市場火爆,“早上收的標,不到1個小時就賣掉了”。在業務超量完成後,他們也遇到了指標荒的情況,標主預期上升,收標價格走高,這讓中介喜憂參半,同樣使用河北牌照的中介面臨租不起標的情況。

2018年6月,記者以出租指標的身份諮詢,1年、2年和5年的指標回收價分別為9000元、16000元、35000元,該中介轉手出租價格分別為16000元、30000元、60000元。近日,記者再次以標主身份詢價,1年賣標價1.3萬元,3年報價3萬元。

從事京牌服務的機構多誕生於搖號政策實行的2年後。新政發佈之前,同他們一起活躍在市場裡的,還有辦理河北牌照的中介機構。巨大的用車需求,也催生了一批辦理外地牌照的機構,記者注意到,外地車中掛河北牌照的佔比較高。而在新政發出後,以代辦河北牌照的產業鏈隨之蕭條。

租標資質

記者以租標人身份走訪亞運村和花鄉二手車交易市場瞭解到,圍繞京牌租賃,租標人和買標人的資質需要被“考核”。“考核”項目包含三者險100萬元、全款購買價值30萬元以上的車輛、在京穩定工作、在京房產等可證明財產實力等一系列要求。

同樣,標主因資質不同交易價格也會上下浮動。在結婚過戶車牌這一方式中,因交易雙方的性別、戶籍、年齡不同,結婚過戶“價格”也不同。男標主價格低於女標主,外地標主低於本地標主。結婚過戶方式中介報價18萬元,而去年5月,結婚過戶價格為10萬元。

“考核”被期望於規避京牌租賃交易風險,是京牌交易的第一把安全鎖。據京牌中介介紹,第二把鎖,在於車輛抵押備案。

記者採訪瞭解到,京牌租賃前需要審核雙方資質,租標人和標主會了解彼此信息,比如工作、經濟能力、用車需求等。雙方意向達成後,會簽署三種協議,分別為《北京小客車指標租賃協議》《汽車抵押合同》《北京小客車指標服務協議》。

《汽車抵押合同》簽訂,是租賃備案最重要的環節,標主提供名下配置指標或更新小客車指標,租標人提供汽車。標主通過將車輛抵押給租標人,抵押金額為租標人購買的汽車價格,抵押率為100%,抵押年限等於租賃年限。這樣,租標人便擁有在一定期限內的使用權,而這最終將體現在機動車登記證書(綠本)上,這套流程就是中介口中的“備案”。

法律風險

“根據北京地方性政策小客車指標管理相關條例,車指標轉讓是不受鼓勵的,不過現在並沒有法律層次的條款將車牌租賃列入違法行為。從某種意義上說,租車牌雖然得不到國家政策的支持,但是也並不違法。”一家中介京牌網站上寫道。

據《北京日報》報道,北京市交通委聯合公安、市場監管、網信等部門持續開展針對車牌指標租售等亂象的治理,打擊清理了一批在網絡、公共場所、車身張貼租售指標廣告的行為。上月中下旬,有關部門對豐臺區欣葆家園一處掛出“京牌租售諮詢”的門臉進行了整治。

根據《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僅限指標所有人使用。對於經公安、司法機關及指標管理機構等調查確認有買賣、變相買賣、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車指標確認通知書行為的,由指標管理機構公佈指標作廢;已使用指標完成車輛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撤銷機動車登記,指標作廢。同時3年內不予受理該申請人提出的指標申請。

對於中介所介紹的“辦車輛抵押可萬無一失”,清律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洋律師曾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採訪時,給出的解釋是:“此類合同一旦進入訴訟程序,目前北京法院的態度一般認定為無效。起草和簽署此類合同的目的更多是還原當時的事實,尤其是車輛為哪一方出資購置的。這樣,一旦進入訴訟程序,至少可以保證法院能夠對事實認定清楚,雙方租賃車牌的真實意思表示明確。”

對於租用車標的法律風險,劉洋分析稱:“司法實踐中,近年來北京法院主要傾向於認為此類借用/租用買車指標的協議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一般認定其為無效合同。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院的審判思路為,公安機關辦理的機動車登記,是准予或不準予上道路行駛的登記,並非機動車所有權登記;傾向於不認可牌照/指標的借用、租用關係,對牌照借用人基於繼續使用牌照/指標為前提的其他訴求不予支持。”

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結婚、離婚並無真假之分。只要男女雙方履行了結婚登記程序,就產生結婚的法律效力。一旦被發現採取欺詐手段獲取車牌指標,自己取得的小客車指標可能會被撤銷、註銷。

同時,《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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