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887 證券簡稱:城地股份 公告編號:2019-076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被擔保人名稱:
鎮江香江雲動力科技有限公司1。
注1:鎮江香江雲動力科技有限公司系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江科技”)全資子公司。
本次擔保總金額:3,000萬元
本次擔保事項後,公司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擔保金額為3,000萬元。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本次擔保無反擔保。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截至公告日,無逾期對外擔保。
一、擔保情況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行)就鎮江香江雲動力科技有限公司融資授信事宜簽訂的《最高額保證合同》,本次擔保金額為3,000萬元。本次擔保事項後,2019年至今公司累計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擔保金額為3,000萬元,未超過提供的擔保額度。
以上擔保授權已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具體內容可查閱公司於2019年10月9日披露的公告(公告號:2019-061)。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被擔保人名稱:鎮江香江雲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1191588407302A
3、註冊地址:鎮江新區金港大道84號
4、法定代表人:陳俊
5、註冊資本:5000萬元整
6、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6日
7、經營範圍:通信設備(無線電發射設備、衛星接收設備除外)、節能設備、精密鈑金製造、通訊電力塔、橋架、母線、高低壓成套裝置、數據機房相關產品的開發、研製、生產、銷售;鈑金件噴塑;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
8、被擔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單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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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最高額保證合同》主要內容
(1)合同簽署人:
甲方(保證人):上海城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債權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鎮江分行)
(2)擔保最高額度限度:人民幣叄仟萬元整
(3)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4)保證擔保範圍:主債權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匯率損失(因匯率變動引起的相關損失)以及鑑定費、評估費、拍賣費、訴訟費、仲裁費、公證費、律師費等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合理費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上述範圍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費用,計入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但不計入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最高債權額。
(5)保證期間: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為兩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確定:1.任何一筆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日早於或同於被擔保債權的確定日時,甲方對該筆債務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起算日為被擔保債權的確定日;2.任何一筆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日晚於被擔保債權的確定日時,甲方對該筆債務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起算日為該筆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日。
四、董事會意見
公司於2019年10月8日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了本次提供擔保額度的具體內容,董事會認為:上述擔保系實際為全資子公司的擔保,有助於全資子公司高效、順暢地籌集資金,以滿足其日常經營對資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動其發展,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公司獨立董事就上述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擔保事項後,公司實際對外擔保總額為:3,000萬元人民幣,佔本次授信額度3.45%,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上市公司股東淨資產的1.0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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