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青花碗從天而降,杭州男子將樓上33位鄰居全告了!

一隻普普通通的青花瓷飯碗從天而降,砸到一樓玻璃頂棚上,砸裂了五塊玻璃。一樓住戶老張再也忍不住了,高空墜物不是頭一回了,也從來沒有人聲稱對此負責。這一次,老張把這棟樓樓上的鄰居統統告上法庭。

一隻青花碗從天而降,杭州男子將樓上33位鄰居全告了!

11月13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多方調查取證,靈活運用調解方法,成功調解了這起不明拋擲物、墜落物損害責任糾紛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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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從天降無人認,樓上鄰居均存疑

事情發生在2019年7月29日。

那天上午10點,在杭州蕭山某小區,發生了一起高層拋擲碗盆砸壞一樓玻璃棚頂的事情。儘管未發生人員傷亡,但一樓住戶老張受到不小的驚嚇,平復情緒後便將樓上的33個鄰居都訴至蕭山法院。



一隻青花碗從天而降,杭州男子將樓上33位鄰居全告了!

一隻青花碗從天而降,杭州男子將樓上33位鄰居全告了!

“這不是樓上第一次往下拋東西了。今年5月份的時候,就有人丟飲料瓶下來,砸裂了一塊玻璃,現在裂痕還在。”老張說,他所在這幢居民樓有18層高,一樓住戶每家都有一間玻璃陽光房,樓上丟棄的菸頭、廢紙團、易拉罐等物品常落在棚頂上。

事件發生後,老張查看了小區監控。從監控中看到一個青花瓷碗掉下來,砸到玻璃棚頂後,迅速高高彈起,落到棚頂四處。這一砸直接砸裂了五塊玻璃。這隻碗直徑約16釐米。



一隻青花碗從天而降,杭州男子將樓上33位鄰居全告了!

一隻青花碗從天而降,杭州男子將樓上33位鄰居全告了!

“每次有東西拋下來我都去業主群裡問,可是大家的反應不鹹不淡。往日裡顧念著鄰里和睦,現在越來越過分了,五塊玻璃換下來也要花五千多塊錢。”

老張照常先在業主微信群裡詢問,在無人承認的情況下,8月1日,他向蕭山法院遞交了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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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物者主動現身

法官:結案不結仇

“非常理解一樓業主的心情,為了鄰居間和睦,我建議大家出錢安裝攝像頭,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一樓業主,我發誓絕對不是我家扔的,我們家沒有青花瓷碗。”

一聽說老張動了真格,業主微信群裡炸開了鍋。

有的業主排隊發起了誓,以自己人格擔保求清白,還有的業主繪製了拋物線排除自家嫌疑……

大多數人都希望私下解決,不願意將鄰里問題搬上法庭。

“高層住戶拋擲物品的隨意性大,違法成本低,很難被抓現行。一般會以大家平攤費用的方式解決問題。”法官認為,這類糾紛關乎鄰里和睦,以調解方式結案是最不傷和氣的辦法。

通過引導業主自主舉證、法院走訪調查等方式,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礎上,一步步地縮小懷疑範圍。終於,迫於法院辦案壓力和自身愧疚感,家住5樓的小劉站了出來。

“案發那天,家裡老人給小孩子在陽臺水池洗手,不慎將放置在陽臺上的瓷碗碰落到一樓。”小劉稱自己不是有意隱瞞的,他10月份才加入業主微信群,收到法院傳票後詢問了自家老人才瞭解此事。

在法官調解下,小劉與老張達成和解,同意向老張及2幢所有收到法院傳票的業主朋友進行公開致歉,並就老張的經濟損失給予相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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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法官說法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發了《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其中明確要儘量限縮“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範圍,減輕當事人訴累。

本案中,原告訴至法院時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故將樓上的鄰居們全部列為被告。案件的主要難點亦在於責任人的確定。開庭前,法官聯繫物業部門積極組織相關業主進行協商,並做好引導相關業主提供上班記錄等客觀證據作為非可能侵權人的證明,不斷縮小懷疑範圍,最終促使具體侵權人“站”出來達成和解。

目前,杭州已有部分小區針對高空拋物問題專門安裝了高清攝像頭,值得效仿。

一方面,可以在此類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確定具體責任人;另一方面,也可以對高空拋物人群起到威懾作用,使社區整體治安環境得到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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