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檢察機關依法對肖永生等涉黑案提起公訴

日前,石嘴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肖永生、肖飛等62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盜竊、受賄罪向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石嘴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以被告人肖永生、肖飛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糾集有利益依附關係的親屬、鄉鄰為骨幹,長期盤踞礦區,通過行賄等手段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充當其“保護傘”,為其提供幫助和庇護,多次有組織的瘋狂盜竊國有煤炭資源獲取巨大的非法經濟利益,並通過尋釁滋事、行賄、毆打他人等違法犯罪活動,對國有礦區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涉案價值特別巨大,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應當依法追究相關被告人刑事責任。

寧夏檢察機關依法對肖永生等涉黑案提起公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