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決策不請示 忻州市熱力有限公司被罰款100萬元

作為服務城區95%以上居民的集中供熱企業,重大決策不請示不彙報,事後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影響。

重大決策不請示 忻州市熱力有限公司被罰款100萬元

11月15日,忻州城區供熱領導組發出《關於對忻州市熱力有限公司的處罰通報》,對忻州市熱力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並處罰款人民幣100萬元。

9月30日,忻州市熱力有限公司在未向城區供熱領導組請示彙報的情況下擅自發布通知,推出了“以戶為單位”簽訂供熱協議的模式,希望藉助微信、支付寶等方式,拓寬用戶繳費、問題反映渠道,提升用戶供熱服務體驗。且該通知與8月30日經領導組辦公室審核後發佈的《2019-2020年度城區集中供熱公告》中分類簽訂協議的內容不一致。特別是在實際工作中,由於準備不充分,導致4個營業廳人滿為患,群眾不能及時有序辦理,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

在通報中,城區供熱領導組認為,忻州市熱力有限公司作為服務城區95%以上居民的集中供熱企業,本應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一切以優質服務為目標,但在實際工作中對涉及改變歷年制度的重大決定,既不請示,也不彙報,擅自決定,且事先研判不準確,事後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影響,性質十分嚴重,必須給予嚴肅處理。

城區供熱領導組經研究決定,對忻州市熱力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並處罰款人民幣100萬元,並要求忻州市熱力有限公司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全面提高供熱服務質量,以良好的供熱效果贏得群眾信任。同時,號召全體採暖用戶遵循用熱規則,自覺繳納取暖費,為創造更加良好的供熱環境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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