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元+倆南瓜”促成雙方握手言和

晨報訊(王藝文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嶽宇豔) “這一萬塊錢和兩個南瓜你先拿著,剩下的錢,半年之內我一定全部還上。”在3名執行幹警的見證下,大山深處小平房前,被執行人姜某激動地將一萬塊錢和兩個南瓜交到申請執行人李某的手上,雙方握手言和。這是一起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案件。

11月6日,執行法官夏明宇按計劃在申請執行人李某的陪同下,驅車4個小時奔赴鞍山市岫巖縣下面的小村莊,對被執行人姜某採取強制拘留措施。

2017年6月,法院判決被告姜某向李某支付拖欠工程款8萬元,但是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姜某一直未履行,而且還離開了居住地不知去向。今年11月,法院得知被執行人已經回到老家。被執行人見到法官後態度及其強硬,以各種理由拒不配合。當夏明宇看到被執行人簡陋的房屋,感受到被執行人艱苦的生活條件,並沒有按照出發之前制定的計劃對被執行人立即實施拘留。他耐心地對姜某釋法明理,被執行人被真誠規勸引導打動了,強硬的態度有所緩和,表示如此推脫皆是因為自己在打工期間胳膊骨折了,暫時沒有能力掙錢,家裡還有個不滿兩週歲的孩子,父母年紀都大了沒有收入,家庭困難確實沒錢。

經過將近一個小時的調解,被執行人的父親主動提出找親屬湊一部分錢,先履行一部分,然後再和申請執行人商量,承諾分期履行剩餘欠款。藉此契機,夏明宇做通雙方工作,終使雙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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