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為什麼只能證偽不能證實

科學為什麼只能證偽不能證實

曾聽說過這樣一句話:“科學只能證偽不能證實”,一般人初聽此話,常會感到比較奇怪,俗話說耳聽為虛,眼見為實,科學為什麼就不能證實呢?其實,這裡涉及到了一個對科學研究原則和研究範式的選擇問題,就這句話表達的意思來說,它的更完整表述應該是“科學研究為什麼採用證偽原則而不是證實原則?”,如果從此種含義出發來理解這句話,我們就能很好地接受和認同它了。

  從認識論的角度來說,科學研究採用證實原則而不是證偽原則,涉及到了人們對歸納法和演繹法的不同認識,歸納和演繹是人們認識事物的兩種最基本的方法,證實原則依據的是歸納法,歸納法是由部分對象具有某種屬性,推出全體對象具有某種屬性的一種認識方法和推理形式,由於歸納法從部分推出全體,因此歸納法的結論只具有或然性,科學的目的是研究事物的普遍規律和一般原理,歸納法由於自身的侷限性,無法滿足科學研究的這種要求,這是科學研究不採用證實原則的最根本原因。如有人發現自己看到的烏鴉都是黑色的,就提出了“烏鴉是黑色的”觀點,他的這個觀點即使被證實了一千次一萬次,也不能必然證明這個觀點是正確的,只要有一次發現了一隻白色或其它顏色的烏鴉,這個結論就被推翻了。

證偽原則依據的是演繹法,演繹法是由前提為真,推出其結論必然為真的一種認識方法和推理形式,科學家在進行科學研究的時候,通常採用以下一種研究範式,即先提出某種理論假設,然後由這種假設出發,通過演繹法推出某種結論,隨後對這一結論進行檢驗,如果該結論為真,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強理論的可靠性,但它並不證明該理論是必然正確的;如果該結論被檢驗為假,卻可以推知該理論必然為假,證偽原則採用了演繹法中的充分條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後件必然否定前件的推理形式,它是一種有效的推理形式,其結論具有必然性。以“如果下雨,地就會溼”為例,我們可以由“下雨”為真,推出“地溼”必然為真;也可以由“地沒有溼”為真,推知“下雨”必然為假;但卻不能由沒有下雨,必然推出“地不會溼”,因為還有其它原因也會導致地溼的發生;也不能由“地溼”為真,推出必然“下雨”的結論,因為它並沒有排除掉導致地溼的其它原因和可能的解釋。

  科學研究採用證偽原則而不是證實原則,根源在於歸納法的侷限和不足,在於歸納法的結論只具有或然性,它深刻地警示我們,一個理論即使被印證了一千次一萬次,也不 證明它就是絕對正確的,它也可能是錯誤的,也可能只是人們對自然的一種似是而非的錯誤認識;它同時也提醒我們要對自然和真理存有一種敬畏心理:在自然和真理面前,人的任何認識都有易錯性和侷限性,從來沒有什麼絕對的權威和絕對正確的東西,或許我們應該接受這樣一種現實,即我們可以無限接近真理,卻可能永遠不能完全擁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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