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名被告,最高刑期19年!莆田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為持續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積極營造嚴厲打擊黑惡勢力氛圍,11月15日、16日,莆田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黑惡案件,對39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兩個月不等的刑期,並依法適用財產刑。


四罪並罰十九年 “黑”土“方”霸一審宣判

掃黑除惡|39名被告,最高刑期19年!莆田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2019年11月15日上午,涵江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以被告人方某勝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強迫交易罪判處組織、領導者被告人方某勝有期徒刑十九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四十萬元,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對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參加成員被告人方某華、蘇某新、文某、黃某鳳、李某、陳某、吳某龍、方某獻、方某珠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三個月至一年九個月不等刑期,並處罰金共計人民幣17萬元。

掃黑除惡|39名被告,最高刑期19年!莆田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該案系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開展以來,涵江區人民法院審結的首例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該案社會關注度高、影響面大,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破壞生產經營罪、敲詐勒索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共7項罪名、11起犯罪事實。

“不在我這裡買砂石,就不讓建房!”

——仙遊縣法院又宣判一起涉惡案件!

2019年11月15日,仙遊法院對一起涉惡案件作出一審宣判,以強迫交易罪、濫伐林木罪判處被告吳某良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一萬四千元;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掃黑除惡|39名被告,最高刑期19年!莆田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仙遊法院一審宣判

林某巖等17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掃黑除惡|39名被告,最高刑期19年!莆田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11月15日上午,仙遊法院依法對林某巖等17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一審宣判。以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公務罪、強迫交易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作出一審判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

最高獲刑十四年!

仙遊法院宣判被告人文某祥

等十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11月16日上午,仙遊法院對文某祥等十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以組織賣淫罪、容留賣淫罪、故意傷害罪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文某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七萬元;其餘九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二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

掃黑除惡|39名被告,最高刑期19年!莆田法院集中宣判4起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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