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案庭審中,“黑老大”當庭指認主訴檢察官是保護傘

今天(11月19日)下午,重慶市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眾號“重慶政法”發佈消息稱,據重慶市掃黑辦相關負責人介紹,針對

“重慶市大足區一涉黑案件被告人當庭指認主訴檢察官為‘保護傘’”的情況,重慶市掃黑辦已成立聯合調查組,依法依紀開展調查工作,相關調查情況將適時向社會公佈。

究竟是怎麼回事?

涉黑案庭審中,“黑老大”當庭指認主訴檢察官是保護傘

11月18日,據“看看新聞”報道,重慶大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尹光德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在當天的法庭調查環節出現戲劇性一幕:“黑老大”尹光德當庭指認主訴檢察官唐浩是他的保護傘,申請唐浩迴避。

大足區檢察院於2019年9月10日作出的起訴書顯示,被告人尹光德,綽號“尹德德”“德莽子”,今年45歲,大足區人。尹光德曾於2012年因犯開設賭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大足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2019年1月,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大足警方刑拘,隨後被改為監視居住。尹光德被監視居住的次日,因其他方式偷越國邊境被大足警方行政拘留10日。

1月16日,大足警方對涉嫌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的尹光德執行逮捕。3月25日,尹光德被發現“另有重要罪行”。

據報道,尹光德涉黑案涉及人數26人,預計審理時間5天。大足區人民檢察院指派唐浩、康若平等6名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起訴書長達50頁,主訴檢察官唐浩唸完耗時2個半小時。

公訴方指控,今年44歲的尹光德2012年以來糾集廖清偉、肖如強、李光亮、龍優華、李彩均等人,在重慶市大足區通過開設賭場、成立暴力討債“辰冠”商務諮詢有限公司、利用組織影響力進行經濟活動等方式,聚斂財富人民幣860餘萬元。

2014年以來,尹光德等人為維護組織利益、擴張勢力範圍、樹立非法權威,先後實施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故意傷害、詐騙、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致9人輕傷、13人輕微傷。

起訴書指控,尹光德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開設賭場、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強迫交易、詐騙、尋釁滋事、故意傷害、偷越國境等9宗罪。

尹光德當庭指認:稱呼主訴檢察官唐浩為“浩哥”,曾幫忙協調關係、磋事情

據報道,在11月18日的法庭調查環節中,尹光德指稱,他和來自大足區檢察院的第一訴訟人(主訴檢察官)唐浩關係熟稔,唐浩是他的保護傘。

尹光德說,他稱唐浩為“浩哥”,常一起唱歌娛樂,曾共同和一名謝姓歌手拍照留念。“他幫忙協調關係、磋事情,我送過他現金一萬多(元)。”尹光德表示他的公司股東可以作證。

尹光德還說,我跟其他人吃飯、喝酒協調糾紛,被指控是黑社會,和浩哥也一起吃飯、喝酒,你也幫我協調關係,那你就是我的保護傘。你安排人來做業務,其他股東沒同意,你認為我事情沒辦好,因此對我有意見。我之前還覺得你作為承辦人會幫我,結果你上來動不動就說我指示、安排其他人去犯罪。

唐浩當庭承認,和尹光德是熟人,並向尹表示可以向紀委監委舉報他。

鑑於兩人這種關係,尹光德申請唐浩對該案迴避。審判長決定休庭20分鐘。

重新開庭後,審判長表示,該案繼續開庭,如尹光德及其辯護人提出明確的迴避理由和事實,法院將其提交大足區人民檢察院,由檢察長決定唐浩是否迴避。

審判長說,接下來的庭審中,唐浩繼續擔任第一公訴人,並對尹光德進行訊問。

據澎湃新聞報道,尹光德等25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原本應於11月19日繼續開庭審理,但未繼續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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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重慶市政法委、看看新聞、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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