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檢察機關對王尚彥涉嫌兩罪案提起公訴

  檢察日報北京10月21日電(全媒體記者徐日丹)記者今天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貴州省地震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尚彥(正廳級)涉嫌貪汙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經貴州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貴陽市檢察院依法向貴陽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尚彥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貴陽市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尚彥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吞單位公款,數額巨大;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依法應當以貪汙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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