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婚姻中的第三者生孩子後,能不能對這個第三者判刑?

橄欖枝4130


能否追究第三者重婚罪的刑事責任,取決於她主觀上是否明知男方已有婚姻關係,自己她客觀上是否和男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這個問題涉及到重婚罪的有關知識,我來簡單介紹一下。



如題所述,一名男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公然大搞婚外情,和一名女子如膠似漆打得火熱,甚至孩子都生出來了。那麼,該男子是否構成重婚罪呢?婚外女子(即小三)是否構成重婚罪呢?答案不能一概而論。

顯然,男子明知道自己已有家室,也明知道現代社會實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自己一旦和婚外女子形成新的婚姻關係(法律婚姻和事實婚姻),那麼就構成重婚罪。也就是說,如果男子和婚外女子公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讓周圍的人都以為他們是一對夫妻,那麼他和婚外女子就形成了事實婚姻,構成了刑法上的重婚罪。

對於婚外女子來說,重婚罪是故意犯罪,所以必須是她主觀上明知道該男子已有家室,還和他在客觀上保持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公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只有同時滿足主客觀兩個層面的構成要件,才構成重婚罪。

如果婚外女子構成重婚罪,當然可以追究她的刑事責任。


冰焰


在法律上,婚姻中的第三者生孩子後,能不能對這個第三者判刑?

你好!非常高興為你解答。

從法律上來講,很多優秀的律師也為你做出優質的回答。

我作為一個友友身份來說,既然事已至此,鬧也沒有用,真的離婚了也不一定會好過。為了這個家,為了你今後生活有一個比較穩定的歸宿,你還是不要鬧了。如果你的丈夫他沒有找你離婚,還是顧你這個家,對你的小孩關心照顧。但是那邊又有一個小孩,有時候他是一時糊塗犯了錯,這個你鬧也沒有用,打也沒有用,只能想辦法讓他回家來。在他還沒有完完全全的有回家的那種行為的時候,你只能在形象上稍微改變一下。在自己的能力方面儘量提升自己,你丈夫他喜歡什麼類型的人,你就按照平時他喜歡的那種類型去打扮。你千萬別想你一走了之,當你離開家之後就更讓他們有機可乘,第三者變成了名正言順的妻子,到那時候你要回來門都沒有,你更後悔當初所做出的選擇。

在生活中我眼前也看到有兩個這樣的人,他的大老婆知道了也沒有用,大老婆也是沒有離婚,還是在那個家守住孩子。現在小孩都長大成人,結婚生子。在幾個月之前,這個男人家的爸爸去世了,這個男人找的小三也是為他生了一個小孩,從孩子方面來說這個女人也過來為老人戴孝。這個時候兩個女就打起來了,男的去拉那一邊都不好,乾脆他就站在旁邊看隨你們兩個女的去廝殺。還是旁邊的親戚朋友去拉開這兩個女人,不然就搞一個你死我活的結果。要是真正打起來那個大老婆的小孩在旁邊,他也不會放過這個小三的,他肯定會幫助他的母親。要是旁邊沒有人拉架的話就會出人命,這樣的話就是男人惹出來的禍。

總而言之,作為一個男人最好不要去沾花惹草,免得招來兩個女人對你的仇恨。因為你明明有家庭,你去騙別人說你是離婚的,或者是未婚別人對你痴情,跟你生了小孩,結果你是有婚姻的男人。這樣小三也會很生氣的,兩個女人合計起來對你不利。如果是這個小三,明明知道別人有家庭還跟這個男人糾纏不清,還為他生孩子,這個女人也是活該的到老到死的那天都沒有一個安身之處,因為是靈魂何去何從,你是屬於哪一家的呢?


貴幸劉延瓊劉一語


重婚罪無法“制裁”小三,因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或者未以夫妻名義同居

破壞別人婚姻的人當然是令人唾棄的,但是很遺憾的是目前我國並沒有法律對第三者追責。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小三如果因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就成為重婚罪的共犯。

所以,從刑法規定可以看出:構成重婚罪需要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或者在外以夫妻名義同居。

因此不構成重婚罪。

姘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你朋友的老公和小三最多是“姘居”。姘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姘居行為也是為法律所禁止的。

《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離婚時可要求賠償

如果發現婚姻中,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注意要保留證據。因為婚姻破裂時,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小三的孩子有繼承權

現行的法律規定,小三的孩子算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的繼承權。

但是,如果按照遺囑繼承的方式的話,公民可以將所有財產留給一個繼承人。


綜上,現在您朋友的老公都與他人在外面生了一個小孩子了,肯定能判定他與他人同居,起訴離婚的時候,可以要求損害賠償,意思就是法官會根據這個情況,進行財產分割時可以多分得一些財產。


南山法律人


每一個女人內心深處都會想著把插足自己婚姻的女人送進監獄,但往往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事情;就是想以重婚罪追究第三者的責任時,其實你的老公犯重婚罪的事實更明顯,畢竟司法實踐中,好多女人都是不知道對方已經結婚,當知道了的時候又難斷、舍、離。

重婚罪在法律上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或者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或者在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

結合你所提出的問題,要想讓第三者去坐牢,叫你的朋友要想清楚,只要第三者的重婚成立,她老公的重婚便不可逃脫。

為了廣大女同胞的福利,我可以教教你們怎麼樣盡最大的努力去把破壞婚姻穩定的人送進監獄去。

重婚罪是自訴案件,特殊情況下才轉為公訴案件

所謂自訴案件是指“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就是說對於重婚罪雖然是刑事犯罪,但要自己親自到法院去提起刑事訴訟,同時必須自己收集證據,舉證適用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

在被害人不告訴的情況下,其他公民可以向檢察機關控告,這時重婚案件就會轉化為公訴案件。

自行起訴重婚要怎麼做

知道自己的配偶和第三人有可能涉嫌重婚後,你可以收集證據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法院審查後決定是否立案。重點來,關鍵是證據,收集哪些證據,自訴刑事案件打的也是證據。

一是提供你與配偶的結婚證,證明你們之間的合法夫妻關係。

二是收集對方是否與第三者結婚,需要調取他們的婚姻檔案,這時你需要去申請法院調查,當然你自己有辦法調到也行。但在實踐中,這種明顯領取結婚證去犯重婚的基本沒有。

所以問題的關鍵來了,就是要想方設法去證明配偶與第三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一是證明她知道你老公已經結了婚,這個簡單,你直接發信息或者當面告知,注意留存證據。因為第三者要在明知對方有配偶的情況下,還以夫妻的名義與其共同生活,才可能構成重婚罪。

二是想辦法調取配偶與第三者的刑事和治安記錄檔案,為什麼呢?

因為,你的配偶與第三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般是持續了一段時間,如果這個期間內發生了有案底的事,不管是在接受調查的和緊急聯繫人上會有以夫妻名義的對方出現。這類證據效力最高。

三是收集配偶與第三者共同生活環境周圍人的證人證言。比如同事,朋友,居住地附近的鄰居,這些人對他們是否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有最直接的認識,儘量多收集,畢竟這個的證明力是間接的,越多越好。

利用國家機關的幫助

雖然重婚罪是自訴案件,但是也會轉化為公訴案件的,你可以在掌握一定情況的條件下,直接去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提出重婚控告,司法部門在審查後認為必要的會積極展開調查,這樣調查證據就方便的得多,但前提是你已經掌握部分值得他們認可的證據。

如果這條路走不通,你就只有積極動用自己的資源去調查,同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令,調取某些存放在國家機關的證據來完成自訴。

總而言之,目前的形勢下,要收集或者起訴重婚很難,難在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的獲得,特別是婚外情這種情況,好多並不具備重婚的構成要件,如果有符合我所說的上述情形的,可以收集證據後去嘗試一下。


悟法析律


相關舉報機構電話

中紀委:12388

最高檢:12309

公安部:110

工信部:12321

文化部:12318

掃黃辦:12390

跟大家分享下,我遇到的離婚案件中,如果對方有背叛行為的,另一方怎樣選擇的。

第一個選擇:無動於衷中沉默

通常情況下,這一方是比較弱勢的,比如在家帶孩子,照顧老人,沒有工作或收入較低,而對方收入較高,養活著家庭,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即使知道對方在外面有外遇出軌行為,但是,不敢說,裝作不知道,或者鬧了之後,對方依然故我,沒有任何的改變,也就不了了之了,因為,真的選擇離婚了,孩子沒人管,自己年齡也大了,沒有任何的收入來源,所以,乾脆就這樣將就著,等孩子上大學或結婚後再說。

第二個選擇:乾脆離婚型

這一方性格是比較好強的,一般情況下,這樣性格的一方收入還可以,或者有著強烈的進取心,不滿足現狀的,更不會什麼都不做,也是能獨立照顧家庭的,所以,一旦對方有外遇出軌背叛行為的,立馬選擇離婚,真的是毫不猶豫的,無論對方是怎樣保證,怎樣改變,這一方堅持離婚,哪怕自己一個人帶著孩子過,也不願意和對方將就著過。

除了以上的兩個選擇,其實,在日常生活中,還有選擇分居的,雖然雙方沒有離婚,但婚姻其實已經形同虛設了,只是沒有離婚,可能只是為了孩子,為了工作,為了面子等,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家庭如此,婚姻更是如此,而且,現在社會中,各種誘惑非常多,不經意間可能就掉入溫柔的陷阱中了,但是,希望婚內的每個人心中都要有一根紅線,千萬不要逾越那個線,否則,害人害己,家可能要支離破碎!

男人出軌,女人不要傷心,你可以這樣做。出軌於男人而言就像家常便飯。只是因為要顧及家庭和臉面才沒有那麼囂張跋扈,不然妻妾成群都不在話下。

起初夫妻間還是相敬如賓的,久而久之就寂寞難耐了。男人的出軌,女人最敏感了。男人的手機開始設密,看手機刻意躲閃,手機還不離身,習慣性刪除聊天記錄等等。百分之九十是已經有目標了。可能因為好奇心讓女人總想翻看男人的手機,但此行為沒有意義可言,反之會激起男人的反感和加快對別的女人的念想。此刻女人應該和自己的男人談一場心,表明自己對男人出軌的態度和立場,在男人還未出軌成功之前就掐住是最理智的。

當一個男人控制不住自己在外拈花惹草時,他會編織很多個謊言來掩飾自己。他在開會呀,他在加班呀,他在外地出差呀等等。其實就是在提醒你,他在工作不要打電話和發視頻給他。而事實上他所謂的工作是上酒店開房去了。在面對男人已經出軌的事實,聰明的女人不吵也不鬧,但會告訴男人已知他的行為。如果女人的大度喚不回出軌的心,不必再糾結,可以選擇轉身離開。到了這個時候男人就知道孰輕孰重了。

有些人說男人出軌,自己的女人有很大的責任。不夠關心,不夠溫柔,不夠獨立。疑心太重,說話太囉嗦。事實上這些能成為男人出軌的理由嗎?應該是家男女之間整理出所有被問題困擾的人們一致關心的問題。

案例:胡先生和王女士是夫妻1982年結婚,生活二十多年了生育三個孩子,而且三個孩子都長大成人並都已成家立業。2006年7月胡先生與小三李某出軌同居生育一個私生女,胡先生的妻子王女士與2009年3月一個人離家出走,2009年十月份胡先生違反法律法規虛假訴訟 並提供不實虛假的證言證詞和虛假證明 申請法院宣佈妻子王女士為失蹤人員。2010年12月份胡先生又和小三生育一個私生子, 2013年7月份申請法院判決和失蹤的妻子王女士離婚,2016年11月胡先生和小三李某結婚。知不知道這個情況該怎麼查處和追究責任?


家尋親人一一


法律上不應該說對小三生孩子,還有什麼繼承權,為什麼?要這樣的話,那小三更猖狂,因為她就想找有錢的己婚男人養,所以生的孩子到最後還不知是誰的,互相在騙,這樣下去社會怎麼穩定,無恥小三沒臉沒皮,可惡可恨,只要破壞別人的家庭,就該受到懲罰!!!


用戶5078599612396


對於你說的這個問題,如果沒有構成重婚罪的話,是不可能追究刑事責任的。

因為配偶與與婚姻以外的其他異性生孩子也只能說他確實有出軌的一些行為,或者有感情上對原配不忠的一種行為。但是如果真的要上升到刑事責任犯罪,還必須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我們國家目前對於這種出軌的行為,最嚴重的判罰莫過於重婚罪,但是如果想認定為重婚罪,必須要有證據證明雙方確實以夫妻名義進行長期生活已經構成了事實上的婚姻,或者在第一個婚姻沒有結束的時候,又與另外的異性結婚,構成法律上的重婚。如果不符合這兩種條件是不能構成重婚罪的,自然也不可能構成形式上的處罰,也就是你所說的判刑。你最多可以要求的就是與對方離婚,要求一定的經濟補償。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或者需要進一步詳細諮詢,可以關注本頭條號,私信律師諮詢!



任律師工作室


雖說孩子是無辜的,但大人有分辨能力,要我說只要第三者有了孩子就應該兩人叛邢,孩子上不了戶口,這樣重叛才能杜絕婚外情


明月95054


說說我的看法,可以理解你的朋友對小三的憎恨,畢竟破壞了人家的家庭。但我認為最應該受到譴責的應該是你朋友的老公,明明有家庭有孩子,還在外面花天酒地,任意妄為。欺騙老婆孩子,不知道有沒有欺騙小三。男人出軌一旦撕破臉,老婆也好小三也好總有一個會被拋棄,如果有孩子也會受到傷害,而這個卻還厚顏無恥的想著我該選誰,依舊逍遙自在。明明犯錯的是他,後果卻是別人承擔,而且這種傷害在男人迴歸家庭以後還會要延續,生了孩子總要養吧。所以一定要嚴懲負心漢,沒收全部財產,女人也不要輕言原諒,這種男人和狗有一個特性,改不了的。


有緣請惜緣


我們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堅持罪行法定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人民法院在判定一個人是否犯罪以及需要判處何種刑罰時,必須依照法律的明確規定,不能隨意判案。具體來說,只有法律將某一種行為明文規定為犯罪的,才能對這種行為定罪處罰。

婚姻中的第三者破環正常的夫妻關係,嚴重影響婚生子女的健康成長,理應受到道德和輿論的譴責。但是如果僅僅是第三者插足別人的婚姻,那麼上述事項很難被認定為犯罪,因為翻遍我國刑法也找不到一條相對應的罪名。

但是我國刑法規定有重婚罪,如果你所說的第三者明知你朋友的老公在婚姻關係存續過程中而仍然與之結婚,那麼她就涉嫌構成重婚罪。依照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之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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