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執行 從步步驚心到步步為贏

跨省執行 從步步驚心到步步為贏

與被執行人談判至深夜,執行幹警才吃上晚飯,享受片刻的“泡麵時光”。

“感謝執行幹警們盡心盡責的努力,也感謝法院領導的多方協調,這麼快就幫我們拿回了5000萬餘元的執行款,原以為我們公司售出的這100輛新能源車就要打水漂了呢……”2019年9月20日上午,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辦公室內,申請執行人的代理律師一邊辦理結案手續,一邊激動地說。至此,這起涉及民營企業100輛新能源公交車、標的額巨大的跨省執行“骨頭案”終於圓滿執結了。

■春節序曲:

跨省執行不言棄

2019年2月1日,農曆臘月二十七,凌晨1點的湖南某縣級市1路公交車終點站,偌大的停車場只剩下鄞州法院執行幹警一行6人的身影。

豬年春節已經臨近,在貼上最後一張封條後,幹警們終於鬆了一口氣,至此,15輛公交車終於現場查封完畢,幹警們連夜啟程趕回寧波。

從寧波到這座城市近1300公里,不到4個月的時間裡,該案承辦人施科輝已經往返了3趟。

這是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原告國驊新能源汽車公司(以下簡稱國驊公司)於2017年3月起訴被告湖南某公交運輸公司(以下簡稱公交公司),要求其支付拖欠的100輛新能源電動公交車的購車款。經過一審、二審,法院最終判決被告公交公司支付購車款及利息、違約金合計4100餘萬元。

2018年8月,國驊公司向鄞州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承辦人施科輝第一時間通過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凍結了被執行人公司的賬戶,並查詢到被執行人名下有近400臺公交車。

2018年10月,施科輝第一次率隊前往執行,並在當地法院傳喚了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伍某,在得知其毫無履行意向後,作出了對其實施司法拘留的決定。但就在施科輝請求當地法院執行局協助拘留伍某的時候,伍某在其代理律師的幫助下,藉口以上廁所為由,逃離了法院。

之後在與公交公司其餘股東的溝通過程中,股東們也均以種種理由拒絕履行。

“到目前,購車款加上利息、違約金,該案執行標的額有5000萬元。但公交企業承擔著部分社會公益的責任和義務,如果法院貿然對被執行人名下車輛進行扣押,會造成公交公司運力下降,甚至公交線路癱瘓,對當地老百姓的出行生活造成影響……”出於多方面考慮,施科輝最終決定先行查封車輛,但暫時不作實際扣押,為的是防止被執行人把車輛過戶轉移。

在當地車管所的協助下,執行幹警對公交公司名下的183輛公交車進行了查封,同時根據公司的銀行賬戶情況,對賬戶裡的250萬餘元予以凍結,並限制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變更。

2019年1月31日,鄞州法院執行局副局長郭勇率隊趕赴湖南,與當地交通運輸管理處、公交公司股東再次召開協商會議。討論一直持續到夜晚11點,依然沒有突破性進展。

無奈之下,郭勇決定就地查封15輛公交車並貼上封條,在保證公交線路正常運營的前提下,給予公司股東們一定壓力。

“公交車是當地老百姓重要的交通工具,我們不能將被執行人名下的公交車全部予以查封,故而只對其中15輛公交車貼上了封條,希望通過這種強制手段,督促被執行人儘早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郭勇解釋道。

國驊公司的法律顧問楊吉律師此次也跟隨執行幹警,見證了整個執行活動,他說:“第一次見證法院異地執行,當天,談判至深夜11點,大家都還沒吃上晚飯,幹警們渾然不在意,習以為常地從包裡掏出方便麵,拿保溫杯裡已經不太熱的溫水一泡,站在車後備廂旁吃起來,當天夜裡的氣溫接近零下。”

■驚險變奏:

執行幹警遭“十面埋伏”

2019年3月12日,施科輝和書記員第四次來到湖南,與被執行人進行協商。

再次談判失敗後,伍某竟煽動了十餘名駕駛員及其他外來人員,圍堵兩位執行幹警,將幹警圍困在公交停車場內。兩位幹警試圖將圍堵人群勸離現場,但圍堵人員均不予配合。

其中一名帶頭鬧事的駕駛員谷某,用身體猛撞了施科輝幾下後,反而倒打一耙,撥打110謊稱“執行幹警打人啦”。民警到場後將兩位執行幹警及谷某帶離了現場。

在派出所,“戲精”谷某捂著胸口向民警“表演”了一番頭暈嘔吐等症狀,但醫生檢查後,確認谷某身體並無任何問題。

“當地的民警帶我們離開現場其實也是一種保護我們的方式,當時對方圍堵的人員眾多,而我們只有兩個人,繼續僵持下去一定是我們吃虧。後來我們在當地派出所待了5個小時之後才離開,期間還有六七個圍堵人員蹲守在派出所外,揚言要給我們‘好看’。”回想起當時遭圍堵的經歷,施科輝依然心有餘悸。

當晚得知幹警們離開派出所後,伍某還糾集人員搜尋兩位幹警,試圖阻止幹警離開當地。

■團結協奏:

區委書記為法院打call

鄞州法院院領導獲悉兩位幹警此行遭遇後,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將該案要情向鄞州區委、區政府進行了彙報。

2019年3月14日,區委領導專程看望慰問了兩位執行幹警,提醒幹警在執行工作中既要昂揚鬥志,也要保護自身安全。

施科輝詳細彙報了被執行人的情況,認為該公司的收入主要有三大類:政府財政補貼、日常公交運營收入及包車費等。公司名下有近400臺公交車,按保守估計,自2018年8月進入執行程序以來,公交公司的日常運營收入至少有500餘萬元,但被執行人從未主動履行還款義務。此外,自公司的基本賬戶被法院凍結後,再未有固定的包車客戶按月付款的支付記錄。但經核實,仍有多家企業使用該公司車輛,並將包車費用匯至各股東名下的其他公司賬戶內,僅2018年8月至10月,以各股東名義領取的包車費就有15萬餘元。另發現,在公交公司未被查封的另一個賬戶中,僅2019年3月期間,就有近40萬元的金額進出。

鄞州法院審委會經討論後認為,被執行人在執行立案後的8個月時間內,有大量固定收入而未履行付款義務,可以認定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執行且情節嚴重,被執行人公交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伍某已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故將本案移送至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之後,區委領導多次聽取該案的進展彙報,並參與研討會商,為該案的後續執行提供了堅強後盾。

■勝利號角:

協同奏響“聯盟戰歌”

在黨委政府的全力支持和協調下,鄞州法院與公安機關建立了執行聯動機制,併成立執行專案小組,通過分析案情、釐清問題癥結,制定了重拳出擊、各個擊破的執行方案。

2019年6月,法定代表人伍某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公安機關抓獲。

一綱舉而萬目張。自伍某被抓獲羈押後,公司的其他幾位股東終於開始著急了,一改以往逃避躲責、一拖再拖的態度,主動聯繫承辦人進行溝通,前後四次來到寧波與國驊公司商討還款細節,表示已在積極籌款中。

2019年7月中旬,被執行人來到寧波,與申請執行人簽訂和解協議,並於當天支付了3500萬元,剩餘款項分兩個月支付。

2019年9月20日,被執行人支付了最後一筆欠款,該案執結完畢。

鄞州法院執行局局長謝賢芳表示,執行工作牽一髮而動全身,破解執行難題,服務保障民營經濟,法院一方面要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重拳出擊,敢“打板子”,敢“下狠招”,達到“執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應;另一方面,也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整合力量,形成合力,打好執行“組合拳”,全面構建執行長效機制,奮力向“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邁進。

編 後

長期以來,異地執行一直是困擾各地法院的工作難點,異地執行過程中時常面臨被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查、協助執行難求、執行場面難控等各種問題,不僅導致部分申請執行人的權利得不到及時的保護,甚至執行幹警的人身安全有時也面臨著極大的挑戰。

鄞州法院克服異地執行的困難,上下一心,內外聯動,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凝聚執行合力,終於在這場異常艱難的異地執行“拉鋸戰”中取得了勝利,為本案的圓滿執行畫上了句號。當前,全國法院在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的基礎上,向“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邁進,希望各級法院都能克服執行難當中的重重困難,不斷創新工作機制方法,奮勇攻堅克難,在“切實解決執行難”的道路上闊步前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