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該不該為戀愛時的“心甘情願”買單?

昨天一天微博上曝出兩對引爆熱搜的情侶分手。

《心動的信號》讓所有人看好甜掉牙的陳奕辰與張天,經歷了一圈互撕後,昨天以“暫停戀人關係”官宣分手;

分手後該不該為戀愛時的“心甘情願”買單?

網紅劉陽出軌“這片森林”,逼著女友阿沁以“寧願自損一千也要換你八百”的強硬態度單方面提出了分手。

分手後該不該為戀愛時的“心甘情願”買單?

最近“分手魔咒”與“水逆”一起襲來,讓這些有顏有錢有愛的情侶勞燕分飛。甜到一眼望到老的愛情,現在“x了狗”。

網紅劉陽和阿沁的事,在微博迅速發酵,熱搜已經霸佔了快24個小時。最新的網絡爆料稱,當初阿沁借了100萬給劉陽創業買房,連借條都沒有打。如今劉陽出軌,兩人感情徹底到頭,網友們關心阿沁還能要回這100萬嗎?

關於愛情裡的狗血對錯,我不多說大家早已自有判斷。這倒是讓我想到了最近《奇葩說》的一個辯題:分手後該不該把錢要回來?

11月14日播出的《奇葩說》中,許吉如1v1PK胡老師,辯題就是上面這個問句。

許吉如說,感情賬算不清,但錢是我們唯一能算錢的東西了,我就是理清我們之間簡簡單單能算得清的關係;胡老師:我們詹隊長是學法律的,她告訴我婚姻裡是個人財產,戀愛裡是主動贈與,主動贈與的要不回來。

分手後該不該為戀愛時的“心甘情願”買單?

最後,胡老師以85:10的絕對優勢勝出。

乍一看是個情感命題,但仔細一想是金錢價值觀問題吧。俗話說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這個命題深層次在於,既然都沒感情了,那還是赤裸裸的談錢好了。

我們聊聊談戀愛日常,不聊婚姻。

談戀愛的時候,花錢這件事是不可避免的,情侶約會要花錢,一起出去旅行要花錢,逢年過節紀念日生日要花錢,或許隨著發展熱戀期過渡到平淡期,大家都會為錢而產生矛盾。大家都說,談感情傷錢。兩個人在一起都會在意你付出多少,我為你花了多少錢的花,這段感情也不會長久。如果一個女孩逼迫對方花錢而不是對方心甘情願花錢,那麼這段感情的矛盾終究會為了錢而爆發。

好了,又要來說#我有一個朋友#系列故事。

眾多叫Amanda的朋友中,其中一個Amanda就是我的姐妹。有一天她在群裡突然暴怒說自己遇到了渣男。兩個人分手對方要求她還錢,花錢記錄明細做的真是不去銀行做櫃員都可惜了。紀念日去國貿樓上吃牛排2000,一起去上海迪士尼1000,打車送女生回家累計四位數。對方表示,加在一起男生付60%,女生付40%就好了。面對這張詳細又辣眼睛的list,清楚的痛心的質疑自己的想破口大罵的……Amanda本來想要不把錢還了兩不相欠,但猛地一想,為什麼要便宜了這個渣男,長篇大論帶不帶髒字兒的罵了一通,直接就拉黑了。大家聽了大部分都在痛罵這個男人,但也有小部分人認為,也可能這個男人並不富裕,要回來也正常吧。

分手後該不該為戀愛時的“心甘情願”買單?

身邊也有幾例自身條件與為愛不付出不對等的情況。很多男人認為女人都是現實的,他們只要給女朋友買禮物,吃高級餐廳就能留住她。問朋友借錢給女友過生日,偷偷在家吃饅頭榨菜省了一個月前給女友買包,這又何嘗不是男人的虛榮心作祟呢。留住一個女人不是一味的用錢去留住她。一場長久的感情還是要根據自己的自身條件與感情真實度去衡量。最後弄得大家都疲憊,導致撕破臉,也是不體面的。

分手後該不該為戀愛時的“心甘情願”買單?

兩個人在一起是先產生感情後心甘情願的在一起,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選擇買單。無論是男生一時高興為你買了一個香奈兒包包,還是女方愛的水深火熱為你買了一件巴黎世家的外套,既然選擇去做了,應該體面下去。如果最後你們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分手,這場感情雙方都投入過付出過,花的錢都是愛的深切的自然表達流露,體面的人,愛過了付出了不後悔向前看,這個人半路下了車,下一站上車的人或許是跟你一起到達終點的人。

胡老師說,從我對你失望那一刻,從我腦子裡動了那個念頭的那一刻,我們就分手了。

分手後該不該為戀愛時的“心甘情願”買單?

最後我還是覺得,分手後追著對方要錢的人,說明他們認為這段感情並不是他們理想的,在他們觀念裡或許期望被辜負了。說白了,不值得!反之,那些沒有要錢的人,或許覺得在一起的愛不是用來算計的,記憶中愛依然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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