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禮儀:喪葬

病人嚥氣前,兒孫輩跪於床前送終,如其神志尚清,就吩咐遺言。有的兒孫外出趕不到送終,就喂參水“吊氣”,拖延時日。氣絕即放銃一響,鞭炮一掛以報喪。停屍板腳下點一盞燈。用柏葉水沾白布給死者洗身,裝殮。裝殮衣服要成單數。死者口裡含七粒米,叫作帶糧走。

綏寧等地凡六十歲以上的人去世,腳要踩一籮谷,谷存給子孫吃。人要坐著死,與生兒女要坐著一樣,同稱“坐生坐死”。母親死後,要先通告舅家,舅父母來到,備“報恩餐”招待。孝子要跪在舅父母面前。舅父母對去世情況,予以瞭解和分析,叫做“分真”。再給外甥講些好話,叫作“討好”。父親死了,跪向伯叔輩請求分真討好。平時,孝子對父母不好的,會久久跪著,聽從教育,許可起身才能站立,然後死者入殮。人死去三天內,要找一塊像人形的石頭揹回

家中供奉。死者是女,則在岩石前供一盆水和一把梳,是男則供以菸葉。每天還要供奉餐食,三年後,才把岩石埋掉。

安葬前,要打道場超度亡靈,孝眷披麻戴孝,穿麻織品長衣,頭戴由麻布做成圓圈、前邊綴上六顆白棉花的孝帽,並拖上麻布長頭巾,腳穿麻鞋和白布襪子,手持孝杖,稱作“成服”,並請人唱喪歌或唱戲守夜。出殯不論墓地遠近,抬棺的繞道緩行。有的地方抬棺的要走鄉間小路表示死者對家鄉的留戀和告別。綏寧等地老人死了,棺材埋屍之外,還要用華美的窯缸將死者的生庚八字寫在裡面掩埋,叫做“埋魂”。

1949年後,各地喪事改革從簡。一般出訃告,開追悼會以悼念死者。城市推行火化,在殯儀館或死者生前所在單位舉行追悼會,親友弔喪,送以花圈、祭幛,出席追悼會。鄉鎮也開始推行火化,土葬者亦減少了很多1日俗禮儀。80年代起,出殯時有動用汽車、旌旗為前驅的,送葬人員多,衝炮喧騰,花圈直徑高達3~5米,祭墳修墓比過去增多而且講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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