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9名殘障人士進站受阻 “電動輪椅”能否上地鐵

9名殘障人士進站受阻,“電動輪椅”能否上地鐵

  軌交方面回應“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竭力幫助”,但新輔具帶來的新問題尚待求解

  ■本報記者 毛錦偉 車佳楠 鄔林樺

  11月13日上午9時,9名依靠輪椅出行的脊髓損傷殘障人士,在駕駛裝有電動車頭的輪椅進入上海軌交3號線寶楊路站時遭拒。這番遭遇在網絡上引發熱議:駕駛裝有電動車頭的輪椅能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申城軌交拒絕其進站乘車是否有依據?殘障人士的無障礙出行如何保障?

  對此,記者採訪了殘障人士、軌交等各方,進行了深入瞭解。事實上,輪椅電動車頭是一個新鮮事物,多名脊髓損傷殘障人士均表示,這種車頭的出現,解決了他們此前出行存在的種種“痛點”,讓他們獨立出行成為可能。但就目前來說,這種車頭的使用範圍在多項法律規章中均沒有明確,其安全性能更有待評估。如何看待新式輔具帶來的新問題,是這一事件的核心所在。

  讓不讓進站?遭拒率約30%

  根據王女士的個人經驗,乘坐加裝電動車頭的輪椅進出申城軌交站,遭拒幾率大概為30%,不算太高。

  昨天,記者聯繫上了上海寶山區的繆女士,她是上述9名殘障人士之一。她說,當時他們來自全國各地共33人組成一個旅行團,11月9日從上海出發乘坐遊輪前往長崎遊玩。33人中,24人是殘障人士。他們能獨立完成出境遊玩,全靠可加裝在輪椅上的“電動車頭”。這種加裝在輪椅之上的電動車頭,由車把龍頭、鋰電池、電機、車輪、剎車等構成,通過輪椅連接組件與普通輪椅接上後,就可以用雙手操控車頭帶動輪椅前行;將車頭拆卸,就是普通輪椅,非常方便。

  11月13日上午9時,包括繆女士在內的9人,結束旅遊從上海國際郵輪碼頭下船後,開著電動車頭坐著輪椅,趕往3號線寶楊路地鐵站,想換乘地鐵回家。進站後,9人被值班站長攔了下來。站長告知他們,根據規定他們的“輪椅車”屬於加裝自帶動力系統和方向控制的無障礙輪椅,屬不得進入地鐵開行的交通工具。繆女士說,她很快協調所有人主動斷電,拆下車頭,表示願意將車頭作為隨身行李帶上車,可值班站長仍不予放行。

  但申通地鐵卻給出不同說法,稱當時之所以不予放行,是“由於部分輪椅乘客不理解,不同意拆除動力裝置,在解釋溝通上使用了較長時間”。不過,經過長達兩小時的溝通協調後,最終9人在全部拆除車頭並切斷電源的情況下,由車站工作人員、駐站民警等幫助進站乘車。

  繆女士的遭遇並非個例,記者從上海市民服務熱線“12345”瞭解到,多位依賴於加裝電動車頭輪椅出行的殘障人士反映,在進入申城軌交乘車時均有過被阻攔不予進站的經歷。一位王女士反映,她10月10日在軌交3號線虹橋路站進站乘車時也遇到阻攔,後反覆溝通才得以進站乘車。

  但王女士稱,根據她的個人經驗,乘坐加裝電動車頭的輪椅進出申城軌交站,遭拒幾率大概為30%,不算太高。

  能不能進站?拆除車頭可進

  申通地鐵發佈《情況說明》,明確電動輪椅在拆除車頭後可以乘坐軌交,以保障殘疾人的正常出行權益。

  繆女士乘坐的“輪椅車”能不能進入軌交站?

  《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第九條規定,凡進站、乘車的,禁止“攜帶自行車(含摺疊式自行車)”,禁止“使用滑板、溜冰鞋”。上海地鐵運營中心表示,根據這一條,自行車、摺疊自行車、共享單車這些肯定是不允許進入地鐵的。不過,不能據此認為除了上述規定之外的其他各種形式的代步工具可以進入軌交站。一個佐證就是此前曾短暫風靡的“電動滑板車”。申城地鐵運營部門曾明確表示,平衡車、電動滑板車禁止在地鐵內使用。原因是地鐵是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人、車的速度之差較大,容易導致衝撞事故。以此類推,最高設計時速為每小時20公里的輪椅電動車頭,顯然不允許大搖大擺地開進地鐵。繆女士在與軌交站工作人員溝通時,對方曾拿出一份《規範性附錄》,其中不可進站代步工具中包括“電動類含方向控制的無障礙輪椅車”。

  將電動車頭拆卸,作為行李帶進站可以嗎?上述《守則》第八條規定,“攜帶的物品重量不得超過23千克,體積不得超過0.2立方米,長度不得超過1.7米。”記者詢問了繆女士,輪椅的電動車頭重量大約在15千克左右,體積和長度並不超過上述限制。理論上來說,將車頭拆卸後作為行李,在包裝好並不妨礙其他乘客的前提下,應該可以帶入車站乘車。

  但記者詢問了一名地鐵工作人員,對方告知記者,車頭進入車廂內不僅佔用公共空間,此前還曾發生過殘障人士乘車期間自行將車頭安裝起來,開行出站的違規情況,帶來了安全隱患,這使得一些站點的工作人員在操作時較為謹慎。

  11月19日下午,申通地鐵針對此事發布《情況說明》,其中明確:加帶動力系統的殘障人士車輛必須在拆除車頭和切斷電源後,由車站工作人員或家屬陪同,採用護送對接的方式乘坐軌道交通,既確保軌道交通乘客的出行安全,也保障殘疾人的正常出行權益。也就是說,明確電動輪椅在拆除車頭後,可以乘坐軌交。

  申通地鐵還表示,為有需要的乘客提供“愛心接力”服務是上海地鐵20多年來的特色服務之一,殘障人士只需撥打24小時服務熱線64370000,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上海地鐵將竭力為有特殊需要的乘客提供幫助。

  能不能上路?目前沒有路權

  一線交警說,未取得號牌的電動輪椅肯定不具備道路行駛權,肯定不能在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道上行駛。

  記者從市殘疾人聯合會瞭解到,市殘聯已關注到相關投訴,目前正對相關情況加以研究。

  11月19日下午,市殘聯與申通地鐵方、殘障人士代表召開座談會,申通地鐵方面表示,願意為使用新型電動輪椅的殘障人士提供相應的方便,但具體如何執行還需要與市交通委溝通,制定細化方案。

  但爭議並未就此平息。

  記者在市殘聯召開的座談會上了解到,帶車頭的電動輪椅不被允許上路行駛,加之本身帶有一定車速,且人行通道往往不夠平整、寬闊,因此也不太可能允許在人行道上行駛。市殘聯表示,目前在他們提供的“陽光輔具網”上,只有無車頭的電動輪椅可供免費申領或租借。

  也有網友直言不諱地評論:“此類加動力的輪椅符合交通法規嗎,能開行在道路上嗎?如果連上路都不被允許,難道地鐵裡能進?”除了能否上地鐵外,這類自帶動力系統和方向控制的無障礙輪椅是否具有路權,本身也存在異議。

  “根據實際操作,這類電動輪椅應該屬於非機動車的管理範疇,是需要上牌的。”一名一線交警說,未取得號牌的電動輪椅肯定不具備道路行駛權,肯定不能在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道上行駛。

  記者瞭解到,此次事件中9名殘障人士使用的自帶動力系統和方向控制的無障礙輪椅均沒有非機動車號牌。根據《上海市非機動管理辦法》,自行車、殘疾人手搖輪椅車實行自願登記,其所有人申請登記上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辦理。對於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辦法》明確規定應當經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非機動車號牌和行車執照。

  殘障人士能否在人行道上使用電動輪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非機動車不能在人行道上駕駛,這也就意味著電動輪椅不能開上人行道。記者從銷售這款車頭的商家處確認,由於政策原因,目前帶車頭的電動輪椅無法上路,只能在小區等封閉場所使用。商家坦言,“國內市場要考慮到國內基礎條件、用戶素質、各機構對安全的認可度、政策變動等方面的原因,因而我們在推廣上仍比較謹慎。”

  

該不該通融?待尋求平衡點

  電動輪椅是近年出現的新生事物,應當考慮殘障人士的實際需求,綜合考慮社會效益,及時更新管理辦法。

  但對脊髓損傷人士來說,輪椅電動車頭的意義,同平板車之於普通人,或許不可一概而論。

  繆女士說,自從2016年六七月份購買了輪椅的電動車頭後,她的生活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以前,她基本無法獨立出門。不管是打車、還是駕駛允許上路的殘疾人車,都需要有人幫忙抱她上下,極為不便;而如果要藉助普通輪椅通過公共交通獨立出行,公共交通與家裡或單位之間的幾公里接駁路程,靠手推著輪椅走也難以完成。輪椅電動車頭克服了所有不便,讓繆女士得以獨立上下班。“出國旅遊以前想都不敢想,如今也輕而易舉實現了,輪椅電動車頭就是我的腿啊!”

  嚐到新式輔助工作帶來的甜頭後,繆女士發起成立上海藍天暢行服務社,致力於鼓勵和她一樣的殘障人士,通過輔具和公共交通,跨越障礙獨立出行。她說,上海近年來僅她熟知的範圍內,就有上百名殘障人士用上了這類車頭。

  在各大電商平臺上,這類車頭亦能方便買到。市面上主要流行的一款為上海威之群機電製造有限公司生產。該公司銷售人員周宇說,4年前公司設計這款電動輪椅車頭後,當時主要面向的是國外市場,針對的是年輕的、喜歡戶外活動的人士。相比於傳統的人力輪椅,只要裝上充滿電的車頭,普通的輪椅就能拓展20多公里的活動範圍,不用麻煩親友,操作更為輕便、靈活,且可以拆卸,使用場景比較豐富。卸下車頭,就可以恢復正常的輪椅使用方式,比如選購運動輪椅的人士還可以和朋友打打籃球、結伴短距離出遊,減輕他人搬運的負擔。

  不少殘障人士表示,僅憑目前的法律法規就對現實需求強烈的輪椅電動車頭加以限制,值得商榷。“按照現有法律規定對電動輪椅一禁了之,管理難度最低也最簡單,但未必是最好的方式。”不少市民和網友也認為,秉持“無障礙讓城市更有溫度”理念的申城,應該為殘障人士無障礙出行提供更多方便。

  “電動輪椅是近年出現的新生事物,相關管理要求仍有待進一步細化。”法律界人士表示,“應當考慮殘障人士的實際需求,綜合考慮社會效益,及時更新相關管理辦法。”建議有關方面主動作為,儘快對輪椅的電動車頭的自身安全性、公共安全性進行評估,並在車頭速度、重量、連接方式等指標上,界定質量安全標準,在兼顧殘障人士出行、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管理方便各方的基礎上,尋求一個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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