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荒謬的事只會發生在臺灣!大貪汙犯也要選“立委”了

因貪汙案入獄獲保外就醫的臺灣地區前領導人陳水扁,接受“一邊一國行動黨”提名,登記為該黨不分區“立委”。臺中監獄今晚強調“迴歸到‘選罷法’的規定”,“選罷法”規定貪汙罪被判刑確定不得做為候選人,陳水扁接受政黨推薦為不分區“立委”,程序上必須由“中選會”來做資格審查,能否登記為不分區?由“中選會”來認定。

這種荒謬的事只會發生在臺灣!大貪汙犯也要選“立委”了

據瞭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曾犯貪汙罪或刑法第142條與第144條且經判刑確定者,或是犯其他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又或者被褫奪公權而尚未復權者等情況,均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臺中監獄典獄長邱鴻基今晚表示,犯貪汙罪判刑確定不得做為候選人,這是“選罷法”明文規定,而陳水扁登記接受“一邊一國行動黨”提名,登記為該黨不分區“立委”,由“中選會”來做資格審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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