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陽一法院庭長虛假訴訟“過戶”房產200套 濫用職權被起訴

身為法院庭長卻主動鑽法律空子,通過司法裁判規避深圳市購房政策,實現 “ 過戶 ” 房產 200 套,致使國家稅收造成重大損失。11 月 19 日,經益陽市資陽區人民檢察院起訴,餘某某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一案在資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餘某某為湖南省益陽市某法庭庭長。2010 年 5 月開始,深圳市人民政府陸續出臺房產購買政策,對購房和過戶條件進行規定與限制。一些有房產交易意願的人員因不符合條件無法在深圳市買賣房產,遂利用 “ 假案子 ” 辦理房產過戶,打起了外地偏遠法院的主意。經房產中介管某某的請託,自覺辦案清苦節儉的餘某某,在 “ 好處費 ” 的誘惑下,通過審理虛構的債權債務糾紛,對不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的房產買賣雙方,進行虛假訴訟裁決。在當事人雙方都缺席法院訴訟活動的情況下,餘某某隻需將管某某提供的相關材料製成法律文書蓋章後,獨自前往深圳市房產交易中心提交即可。餘某某不僅收受訴訟費、“ 好處費 ”,深圳辦事的交通、住宿、玩樂費用也一併全包。2012 年 5 月至 2013 年 3 月間,餘某某向其單位隱瞞了辦理虛假訴訟案的全過程,共辦理虛假訴訟案件 176 件,涉及房產 200 套,收受賄賂 52 萬元,造成國家稅費損失共計 4800 餘萬元。2013 年 11 月,餘某某畏罪潛逃。2019 年 4 月 16 日,餘某某被衡陽鐵路公安處衡山西站派出所民警抓獲,4 月 17 日,餘某某被益陽市資陽區監察委員會留置。

面對公訴人的控訴,被告人當場表示悔罪。當地基層法院部分幹警和監察委員會部分幹部現場觀看庭審。該案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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