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家派駐公安局速裁法庭在萬寧成立

11月20日下午,萬寧市法院、萬寧市檢察院、萬寧市公安局、萬寧市司法局共同會籤《萬寧市刑事案件認罪認罰速裁程序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繼續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落實,加強公檢法司四部門配合機制,依法辦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案件,在保證辦案質量和保障訴訟權利的前提下,簡化辦案流程,壓縮辦案期限,提高辦案效率。

全省首家派駐公安局速裁法庭在萬寧成立

11月20日下午,萬寧市法院、萬寧市檢察院、萬寧市公安局、萬寧市司法局共同會籤《萬寧市刑事案件認罪認罰速裁程序實施細則(試行)》。

《細則》規定了“萬寧市人民法院在萬寧市公安局設立認罪認罰刑事案件速裁法庭,快速審理認罪認罰速裁程序刑事案件”。萬寧市法院在萬寧市公安局設立的認罪認罰刑事案件速裁法庭是全省首家派駐公安局速裁法庭,可以審理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適用認罪認罰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

《細則》規定了交通肇事案件、盜竊案件、搶奪案件、尋釁滋事案件、非法拘禁案件、詐騙類犯罪案件、傷害類犯罪案件、毒品類犯罪案件、行賄類犯罪案件、在公共場所實施的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類犯罪案件、單處罰金的案件等十二類可以適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均可在速裁法庭審理。

《細則》明確規定,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均可啟動或建議啟動速裁程序,實現案件在刑事訴訟各機關速裁部門有序流轉。同時,對程序啟動、偵查程序、檢察程序、審判程序、法律幫助的適用條件、操作方法、辦案模式等均做出具體規定。

“我院在辦理危險駕駛、盜竊等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案件中,存在偵查取證時間較少,案件在途時間和等待時間較長的情況。為了提高辦案的質量和效果,萬寧市檢察院開展了推動成立派駐公安局速裁法庭的相關工作。”萬寧市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陳玉林介紹道。

全省首家派駐公安局速裁法庭在萬寧成立

11月20日下午,萬寧市法院、萬寧市檢察院、萬寧市公安局、萬寧市司法局共同會籤《萬寧市刑事案件認罪認罰速裁程序實施細則(試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安全部、公安部、司法部《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第25條的規定,在萬寧市檢察院的大力推動下,公檢法司四部門結合辦案實際,反覆調研磋商,順利完成《細則》制定會籤工作。

《細則》實施後,公檢法司四部門將通過具體案件的適用,逐步磨合,完善工作機制,定期就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情況及速裁法庭的運行情況進行交流,通報案件辦理情況,及時查擺問題,不斷豐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實踐經驗。

萬寧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梁一強,萬寧市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吳雄,萬寧市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陳玉林,萬寧市司法局黨組書記李衍亮出席會籤儀式。

萬寧市檢察院全體幹警參加會籤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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