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陷州委書記,把自己陷了進去

案件 | 誣陷州委書記,把自己陷了進去

退休後索要待遇未果,轉而以發匿名短信、散佈公開信等方式,誣陷州委主要領導,不僅造成惡劣影響,還牽扯出自己多項嚴重違紀違法行為,最終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政法委原書記和建一案留下了諸多警示。

不斷散佈公開信

“我應該是安享晚年了,但今天我卻坐在沒有靠背的椅子上,活動在狹小的空間裡。”和建在懺悔書上寫道。

2018年10月15日,退休僅7個月的和建被立案審查,導火索或許就是他此前不斷散佈的公開信。

時間回到2018年10月10日,雲南省紀委監委收到和建《致州委常委的公開信》,信中將紅河州既定的決策部署、發生的群體性事件等問題歸責於紅河州委主要領導。

2018年9月24日,和建還先後向中央領導,雲南省委、省政府,省紀委、省委組織部主要領導以及紅河州部分領導幹部寄發本人署名的關於質疑紅河州委書記姚國華政績的公開信。

雲南省紀委常委李慶元介紹,通過向8家省級部門、11家州級部門調取評判意見,並向紅河州委常委等幹部調查,發現和建散發的公開信刻意歪曲事實真相,對姚國華同志的所有質疑都屬於牽強附會、惡意中傷,查無實據,毫不可信。

調查還發現,和建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購買兩張移動電話卡,發送數十條匿名短信,在領導幹部之間製造、散佈、傳播政治謠言;教唆、慫恿他人寫舉報信向中央領導、省委領導反映不實信息。

而這些做法的背後,都源於一件事:2015年5月,和建向組織伸手要求在退休前解決正廳級待遇未果,因此認為是州委主要領導不幫他。

雲南省紀委副書記、省監委副主任王宇表示,和建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嚴重破壞了黨的團結統一,嚴重干擾了紅河州委、州政府的工作秩序,嚴重影響了紅河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2019年1月9日,雲南省紀委、省監委在紅河州蒙自市召開不實舉報澄清了結反饋會,為受到誣告的紅河州委書記姚國華澄清正名。此前一週,和建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先告狀的“惡人”

作為雲南首個因違反政治紀律而被留置的落馬官員,和建的違紀違法情況令人咂舌。隨著調查的深入,和建在任職彌勒縣委書記、紅河州委政法委書記時的種種劣跡逐漸浮出水面。

“在彌勒縣委擔任主要領導期間,什麼都得按照他的想法來辦,只要他不滿意,就得推倒重來。在紅河州委政法委擔任主要領導期間,更是大搞‘一言堂’‘家長制’,凡事都得由他一個人拍板。”王宇說。

據調查,和建曾隨意更改已經縣委、縣人大和縣政府會議研究通過的政府辦公樓圖紙,並將已經封頂完工的辦公樓拆掉一層;動不動就實施打擊報復,指使人收集他人的“罪證”,意欲“整倒”持不同意見的同志;將“不聽話”或看不慣的下屬調離重要崗位甚至“整走”。

一名幹部介紹,和建經常謾罵下屬和縣市領導,只要迎接的同志晚到幾分鐘,他就開罵,甚至責令沒有到交界處迎接他的兩名幹部寫書面檢查。“和建下基層時都要讓警車開道,要大批幹部陪同,很講究排場,喜歡前呼後擁。”

調查顯示,2003年至2015年期間,和建大搞不正之風,黨的十八大以後仍不收斂不收手,逢年過節都會收受禮金,累計達82萬餘元。他還利用職務之便及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通過收受公職人員、私人老闆、民營企業等賄送的財物及向關係人高價出售房產等方式,涉嫌受賄共計224萬餘元。

2005年,和建以私人名義,打著建“生態園”的幌子,一分錢沒花就“租用”了六畝村民小組集體土地,還侵佔鄉鎮資金建設供其吃喝玩樂的老虎箐山莊。2009年後,和建表面上將土地退還鄉鎮,實際上授意轉租給他的代理人,繼續套取公款並引入私人投資改擴建山莊,民間戲稱為“政法山莊”。

不僅如此,和建在幹部提拔上任人唯親,重用身邊工作人員,培植私人勢力,通過利益交換將上下級關係變成人身依附關係。在他的關照下,席之湖從一名普通工人成為公務員,後任鄉鎮黨委書記。他還打著州委領導的旗號,要求縣市領導協助其建立工作室……

如何回答

案件背後的“紅河之問”

“如何預防下一個‘和建’的出現?如何消除和建案對紅河州帶來的惡劣影響?查處和建案後更應回答好這個‘紅河之問’。”李慶元說。

從箇舊市商業局局長、紅河州貿易局局長、紅河州外貿局局長、彌勒縣委書記,再到紅河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和建短短13年時間便從正科級升任副廳級領導幹部,一路走來順風順水。

雲南省紀委一名辦案人員介紹,正是仕途上的順利,讓和建在理想信念上產生了動搖;而長期擔任“一把手”,又使他逐漸養成了頤指氣使的霸道作風。

“理想信念動搖必然滑向腐敗深淵,權力任性必然難逃黨紀國法嚴懲,一心追求享樂必然走上腐敗之路,我行我素、放任私慾、為所欲為必然被圍獵……”王宇認為,和建案暴露出白恩培、仇和等人的餘毒在紅河州遠未肅清,紅河州較長一段時間以來黨內政治生活很不認真、很不正常、很不健康。

在姚國華看來,和建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既有其放鬆自我教育、思想麻痺鬆懈、試圖僥倖漏網等主觀原因,也有歷屆州委和歷任主要領導對其黨性教育缺位,監督管理乏力,黨內政治生活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不強等客觀原因。

“對和建監督管理存在明顯的漏洞,這個教訓非常深刻。他退居二線後我們沒有一起共事,放鬆了對他的監督。作為州委書記,我應該負責。”姚國華說。

紅河州州長羅萍曾與和建共事7年,她告訴記者,和建為人強勢,在決策中只要涉及政法領域,從不接受他人意見。“一個好的政治環境才能讓幹部健康成長。”羅萍說,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自己及州委班子成員都存在一定的好人主義,不想得罪人,“都應吸取教訓”。

如何消除和建案的惡劣影響,成為擺在雲南省及紅河州的一個現實問題。姚國華說,紅河州將一方面清除政治汙染底泥和汙染因子,廣泛開展警示教育;一方面強化紀律審查震懾作用,嚴肅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全面修復政治生態環境,營造風清氣正的幹事創業氛圍。

案件 | 诬陷州委书记,把自己陷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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