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創新建立工作機制 提升派駐監督效能

“實施‘捆綁式+協作式’工作聯動機制,既破解了監督方式單一、監督力量不足等難題,又形成了監督合力。”今年來,州紀委監委聚焦主業主責,探索建立“捆綁式+協作式”工作聯動機制,充分整合監督檢查室和派駐機構的力量,實行工作“捆綁”、責任“捆綁”、獎懲“捆綁”,大大提升派駐監督效能,實現監督常在,形成常態。

“要強化監督檢查室和派駐機構的縱向捆綁和橫向協作配合,推動部室監督和派駐監督有機融合,充分發揮派駐機構的監督‘探頭’作用。”州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州制定出臺《監督檢查室與派駐機構“捆綁式”工作機制和派駐機構相互協作工作機制的通知》,建立“監督檢查室+派駐機構”的“捆綁式+協作式”工作機制,由1個監督檢查室對應4個派駐機構建立1個“捆綁式”工作組,每季度共同研判駐在部門政治生態不少於1次,指導、檢查和督促派駐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並及時將日常監督、“蹲點式”“體驗式”監督和開展專項調研檢查中發現的駐在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州管幹部問題以及談話提醒、誡勉談話情況向派駐機構通報。派駐機構發現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成員和領導幹部存在違規違紀問題的,及時向監督檢查室通報。

與此同時,州紀委監委還制定出臺《“2+1+1”監督執紀監察聯動工作辦法(試行)》,由州紀委監委監督和審查調查室、所聯繫縣市紀委監委和州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州委巡察機構為工作責任主體,發揮各自優勢,聯動開展日常監督、聯動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檢查、聯動辦理重點問責事項、聯動查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聯動巡察及整改推進工作等。通過開展聯動監督執紀,既強化了紀委監委各監督部門統籌指導作用,又更好地發揮了派駐監督“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

在州紀委監委示範引領下,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正在推廣運用“監督檢查室+派駐機構”的“捆綁式+協作式”聯動監督模式。牟定縣整合7個紀檢監察室和20家派駐紀檢監察組力量,設立7個協作區,由每個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室,分片負責指導鄉鎮紀委和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的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工作;姚安縣明確由5個紀檢監察室分別聯繫指導19個派駐紀檢監察組,將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常規工作“清單化”,由監督檢查室從日常監督、線索處置、審查調查等方面加強指導,有效解決派駐機構業務不熟的問題。

據瞭解,自開展“捆綁式+協作式”工作聯動機制以來,州紀委監委5個監督檢查室和20個派駐機構共聯合開展監督檢查163次,發現問題126個,督促整改118個。徐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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