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任妻子都是女明星,卻與第三任偕老

前兩任妻子都是女明星,卻與第三任偕老

“胡思亂想並不是女人的專利,出軌外遇也不是男人的特權”,今天要說的這個男人,可以用“超級憋屈”來形容,他是名女人黃宗英的第二任丈夫,是著名女演員上官雲珠的倒數第二任丈夫,是名伶吳嫣的最後一任丈夫。厲害吧,他娶的女人,個個都是在婚姻中屢敗屢戰的剛強女性。而他自己,則是一個“婚姻中的被動失敗者”,確切點兒說,算是在被甩中找到了人生歸宿。

這個男人也並非無名之輩,他是大名鼎鼎的程述堯。

黃宗英——我想要的,你給不了

程述堯出身於北京殷實之家,畢業於燕京大學,與黃宗江、孫道臨都是同學。日後他的第一任妻子就是同學的妹妹黃宗英。黃宗英名氣更大,既是作家,又是演員,但追究起身世遭遇來,就比較慘淡。

黃宗英9歲喪父,隨母親投奔親戚,少年時有幸讀了點書,學到中學畢業。16歲投奔大哥黃宗江,以見習生身份進入上海職業劇團,正式開始了演員之路。17歲憑藉喜劇《甜姐兒》紅遍上海灘。不過,黃宗英的婚姻就沒有她的事業那麼好運氣。她的頭婚嫁了一個“病夫”,或者說嫁了一個“死人”。因為在婚後短短的18天,丈夫就因心臟病撒手人寰了。

黃宗英年僅18歲就守了寡,這在外人看來,真是一樁人間悲劇。直到葬禮上,槓夫們圍著黑壓壓的棺材,在山上燒松針吃肉喝酒划拳,黃宗英才後知後覺地明白,原來這是一個局,而自己就是最後一個矇在鼓裡的人。事實上,男方的家人早就知道新郎命不久矣,甚至已經為他準備好了後事。

黃宗英可不是乖乖守寡的舊式女性,鬱鬱寡歡了半年,她便重回舞臺,加入了南北劇社。這時,暖男程述堯出現了。當時的程述堯正任職南北劇社的社長,他本人是出了名的品性純良,有一種翩翩公子溫潤如玉的風度。

在日常工作中,程述堯對黃宗英照顧有加,起初是因為受了其兄黃宗江的囑託,後來得知了黃宗英的不幸遭遇後,生出了不少同情。大哥哥細膩的心思溫暖了憂鬱的黃宗英,對剛跌入感情冰窟的黃宗英來說,猶如燃起了一把熊熊篝火。一個女人在最失落的時候,投身一個給予她無限關懷的男人,還需要理由嗎?

1946年,21歲的黃宗英決定與程述堯結婚。程述堯是個旺妻相,結婚後黃宗英的事業蒸蒸日上,不久就實現轉型,由舞臺走上了銀幕,主演了第一部電影《追》。但沒想到,電影這條路給她的人生展開全新的場景,也提供了出軌的機會——她遇見了趙丹。

黃宗英比趙丹小10歲,兩人是因戲生情,但遠沒有到談婚論嫁的地步。只不過兩人都是感情至上的衝動者,也是漠視道德的浪漫主義者。僅僅合作一部戲,趙丹就對已為人婦的黃宗英說:“你應該是我的妻子!”而黃宗英,居然答應了,完全忘了自己早已不是戀愛自由身。

收到離婚協議書時,程述堯整個人是懵的,他馬不停蹄趕到上海挽留黃宗英,但最後還是沒有成功。只能像黃宗英所說的“好聚好散”,默默地送上祝福。值得一提的是,程家人對黃宗英這個兒媳婦十分有情有義,即使在離婚後,仍然替她照顧居住在程家的老母親。她與趙丹結婚時,也當她是自家女兒,還送上了一份陪嫁。

說到為何與程述堯離婚,黃宗英自己給出的理由是:“當時我就覺得,只要有一個好人可以依靠就行了。可日子久了,他回來老跟我說,給我買了樂聖齋的醬牛肉,哪兒小市什麼東西挺好……一年多了,他一本書也不看,這把我急得不得了,因為我沒話跟他說。”

對於這段往事,老年時的黃宗英也並不避諱,她說程述堯確實是個大好人,但跟他沒什麼共同話題,兩人“好來好散”,分開後仍是好朋友。不過這是她自己單方面的內心獨白,程述堯可從來沒這麼說。

前兩任妻子都是女明星,卻與第三任偕老

上官雲珠——大難臨頭各自飛

剛剛遭遇感情變故的程述堯心情似乎並不糟糕,因為他很快就在蘭心大戲院認識了當紅女明星上官雲珠,兩人相知相戀,繼而在1950年走入婚姻。這是上官雲珠的第四段婚姻了,身邊還帶了第二任丈夫姚克的女兒姚姚。那時的姚姚約莫已經有五六歲,到了記事的年紀,按理說,與“新爸爸”的感情需要些時間磨合。但或許是程述堯本人具有一種特殊的親和力,姚姚非常樂意喊他爸爸。在程述堯眼裡,從沒有傳統男人對子女“是否親生”的區別概念。他將這位繼女視如己出,在與上官雲珠生下兒子燈燈後,還特別囑咐奶媽:“你不要光寶貝燈燈,也要寶貝姚姚。”

婚後的生活是甜美的,二人把家安在了住過多位文化界人士的復興西路147號。這是一幢西班牙風格的小公寓,一樓有一套房子和汽車間,二樓兩套,三樓整層是一套,程述堯和上官雲珠就租住三樓,家裡還別有興致地養了一條德國獵犬。這種夢迴民國的公子家生活,表明程述堯的思想裡沒有一絲危機意識。當運動洶湧襲來,他註定是最早出局的資本主義“公子”。

1952年,全國開始反貪汙、反腐化、反盜竊的“三反”運動。程述堯首當其衝被捲入其中。蘭心劇院有人懷疑收管錢款的副經理程述堯貪汙了1949年上海影劇界勞軍救災遊園會募得的款項。一經揭發,上面立馬派人下來查賬。

程述堯是北京消沉閒散的四合院寵大的長子,從不缺錢花,性格上沒有在錢財方面動腦筋的習慣,讓他管賬,自然馬虎。加之當年遊園會義賣一事,盛況遠超預計,捐錢捐物的人都有,打雜幫忙的人還是臨時工,頭緒確實亂,收來的一針一線難免有漏記、錯記的情況。所以程述堯手上並沒有一本可以證明自己無罪之身的清晰賬本。

當上面的人向他查賬時,程述堯仍然不知深淺,以為只是平常的例行公事,於是憑藉記憶湊了一個賬本。結果到頭來一問三不知,貪汙罪名基本上板上釘釘了。程述堯百口莫辯,在揭發大會上,他只得委屈地指著同為燕大校友的揭發者怒斥:“你……你也算是……”

到了整風高潮,程述堯已失去人身自由,被關在大劇院裡不許回家。這位大少爺何曾遭過這樣的罪,心想著沒幾個錢,為重獲自由,不願計較,承認貪汙了說不清的690餘元。上官雲珠自認倒黴,拿出自己私房攢下的800塊美金和兩個戒指送到劇院,作為贓款退賠。

程述堯以為花錢買太平,事情就這樣簡單結束了。然而,遠遠沒有。“坦白從寬”反而坐實了他“貪汙分子”的標籤。蘭心大戲院解除了他的經理職務,並給予他管制勞動一年的處分。

處罰還算輕的,頭上的“帽子”可是沉重的。不單在於難以摘下,更在於一旦扣上,牽扯的就不只是他一個人了。

管制還沒結束,上官雲珠就提出了離婚。她是一個事業心極強的女人,這應該是預料之中的結果。從舊社會過渡到新社會,上官雲珠已經品嚐過一次從“高處”跌落深谷的痛。作為“國統區”的明星,她邁入新社會後的身價掉了不少,演員評定級別僅為不起眼的四級演員,幾乎要從零開始。無論是災區的籌款義演,還是勞軍義演,上官雲珠事事都走在前頭,甚至勞累過度,得了肺病。眼看苦苦奮鬥的事業終於有了起色,丈夫卻給她捅了一個大麻煩,如果不撇清關係,那麼一切改造都將前功盡棄。

上官雲珠當然知道程述堯是被冤枉的,自己的丈夫有沒有扛錢回家,做妻子的最清楚。但她不能容忍這個愚蠢之極的男人,不但自毀前程,還要斷送她的前程。攤牌的那一刻,程述堯苦苦哀求,希望她顧念不到兩歲的兒子,不要解散家庭。拿孩子求情,上官雲珠最不吃這一套,離婚對於她來說,跟過家家差不多。

前兩任妻子都是女明星,卻與第三任偕老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這個道理還是經得起驗證的。程述堯第二段婚姻維持不到兩年就這樣結束了,依舊被甩,依舊是戴“綠帽”。是的,前腳剛離婚,後腳上官雲珠就和上影導演賀路閃電結婚了。不過,上官雲珠也因此損失巨大,因為頻繁地結婚離婚,被組織判定她私生活混亂,受到上海電影製片廠5年禁演的懲罰。

實際上,不管有沒有賀路,上官雲珠都有極大可能離婚,即使她沒有“私生活混亂”的前科。因為在那個年代,“劃清界限”其實是一個普遍現象。不單只是夫妻離婚,父子決裂、母女斷絕的也很多。上官雲珠自己的寶貝女兒姚姚就親自貼了她一張大字報,宣佈解除母女關係。

以上提到的幾個人,結局都十分悲慘。上官雲珠跳樓自殺,賀路早早死於癌症,姚姚在六七十年代屢遭批鬥,後死於車禍。

吳嫣——同是天涯淪落人

經過審查、隔離、離婚、撤職,機關管制一年後,程述堯的問題基本得到澄清。1953年11月,他離開了傷心的蘭心戲院,被安排到衡山電影院任宣傳組長。第二年,升職為電影院經理,等於官復原職。兩年後,吳嫣出現了。程述堯與她在1955年1月底結婚。吳嫣也不是個簡單的女子。早年在上海曾為楊虎所包養,後被拋棄,之後又當了上海世家孫曜東的側室。藉助孫的地位身份,吳嫣社交廣泛,深交商業女強人藍妮、梅蘭芳夫人福芝芳、收藏家張伯駒夫婦等名流好友。同時她得益於孫家的培養學了京戲,一步步成為上海灘著名的“玲華阿九”。

程述堯的第三段婚姻,也命運多舛。結婚才幾個月,吳嫣就捲入了“潘漢年”案。上海未解放前,地下組織利用吳嫣的特殊社會地位在上海協助潘漢年收集情報。“潘漢年”案牽連甚廣,事件爆發一個月後,吳嫣就跟著遭殃,被關進了提籃橋監獄。同一天,她一個女人積攢了半生的財產全數充公。此刻的程述堯不僅要與新婚妻子忍痛分離,處境上還成了當年的上官雲珠。有人上門來勸他與吳嫣劃清界線,結果被他罵了回去。這樣一來,他好不容易翻了身,卻又再一次“自斷前程”。後來的他只能在電影院裡落魄地做起送膠片、領位員的工作。

到了八十年代,風平浪靜,氣氛寬鬆,吳嫣和程述堯也都老了。吳嫣抓緊人生最後的時光,重回舊圈子,與落難時不敢聯繫的親朋好友重新恢復交往。而此時,程述堯得了老年痴呆症,趁記憶還未完全消退,吳嫣帶著他重新探訪了許多昔日好友,重敘舊誼。

1993年9月,77歲的程述堯在睡夢中安然辭世。兩年後,吳嫣也緊跟其後,撒手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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