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偽造車牌被抓 駕校教練為何“積極”接受處罰?

近日,武漢江岸交警接到公安部交管局的預警顯示,一輛車牌照為 鄂AZ8**學 的白色小型教練車存在異常,多次在江岸轄區境內行駛。接到信息,大隊迅速展開摸排,這輛教練車的行車軌跡逐漸浮出水面。

使用偽造車牌被抓 駕校教練為何“積極”接受處罰?

使用偽造車牌被抓 駕校教練為何“積極”接受處罰?

11月20日10時30分許,根據前期摸排到的行駛路線,武漢江岸交警在江岸區堤邊路提前設卡,對這輛教練車進行布控。10時54分許,一輛白色小型教練車向民警駛來,經外觀比對初步認定其為系統預警車輛。民警當即將其攔下,對該車及駕駛員進行檢查。檢查發現,駕駛人林某不能出示駕駛證。民警通過系統查詢,該車懸掛的號牌 鄂AZ8**學 沒有登記記錄。經詢問駕駛人林某得知,因教練車白天不允許在武漢市三環線內通行,為躲避電子眼抓拍,自己在網上購買了這個假車牌。民警隨即在該車後備箱找到了號牌為鄂AW9**學的真車牌。經信息比對,該車在公安交管機關登記號牌確為鄂AW9**。經調查認定,林某的行為構成使用偽造機動車號牌的違法。

使用偽造車牌被抓 駕校教練為何“積極”接受處罰?

使用偽造車牌被抓 駕校教練為何“積極”接受處罰?

可令民警趕到奇怪的是,得知自己違法要被處罰的林某並沒有顯得很“消極”,相反卻急迫地“積極”等待處罰。處理過程中多次詢問民警:“這個能不能一天之內辦完啊?”。民警不解,詢問原因。這才得知,原來這位駕校教練第二天約好了要帶學員參加駕駛考試!如果今天不能處理完畢,明天的考試工作就泡湯了!得知緣由的民警哭笑不得,現場嚴肅批評教育了這名駕校教練:身為駕駛老師,不給駕駛學員樹立好的帶頭作用,反而知法犯法,更應該嚴厲處罰!

使用偽造車牌被抓 駕校教練為何“積極”接受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10月21日,駕駛人林某被江岸區交通大隊處以行政拘留15天、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與此同時,江岸區交通大隊將約談相關責任單位,進一步加強對駕培行業人士的安全教育及交通法規培訓。

通訊員:王美慧 記者:奚偉 王煒傑 新媒體:汪昕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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