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瞧不上農村兒媳,婚禮當天要她給自己洗腳,新娘:“我不嫁”

文|新面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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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瞧不上農村兒媳,婚禮當天要她給自己洗腳,新娘:“我不嫁”

01.

人與人之間真的有平等嗎?

難說。

打著孝敬老人的口號,行欺辱他人之事,往往為人不齒。

有些公婆,會在兒媳剛嫁進婆家的時候,給兒媳立馬威,也會定一些規矩讓兒媳遵守。這些規矩,往往都是帶著欺壓性的。

很多年以前,我曾經在我爸的抽屜裡找到一本發黃的小本子,上面有我爺爺寫的字,是一些規範我媽的條條框框,那些要求,不管是用以前的眼光,還是用現在的標準,對我媽來說都是不公平的。

爺爺已經去世,我不想去評論他那個人怎麼樣,總之,我只想說,爺爺不喜歡我媽,偏袒我伯母,這是不爭的事實。

那個年代的女人很可憐,如果得不到公婆的喜歡,基本上沒什麼好日子過,畢竟,男人也是聽爸媽話的,很少有聽妻子的話,除非這個妻子非常厲害,像我伯母那樣。

然而到了今天,提倡男女平等了,女性的地位好像提高了不少,但新的不公平又出現了,那便是赤裸裸的為“金錢論”。

錢多就代表成功,代表有地位,代表比錢少人尊貴。

儘管我們不承認,鄙視這種行為,但它確實存在。

這樣的行為,在婚姻中經常出現。

婆婆瞧不上農村兒媳,婚禮當天要她給自己洗腳,新娘:“我不嫁”

02.

我一個讀者講訴了這樣的經歷,她來自農村,家庭條件不是很好,很早就出來社會打工。因為機緣巧合,認識了前夫,準備結婚,怎料婆婆的舉動,讓她徹底放棄這段婚姻。

幸好解脫了,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她說:

老師,幸好結婚的時候發現了婆婆的醜惡面目,不然,我要是結了婚,才發現婆婆這麼壞,我的日子就慘了。

事情是這樣。

一年前,我在城裡打工,認識了前夫,他是個大學生,家庭條件不差,父母在家做點生意,賺了些錢,有房有車,不愁吃穿。

前夫自己也有工作,又是獨子,工資自己存著,想怎麼花就怎麼花,沒壓力。

而我呢,出身比較差,父母是農民,下面還有一個妹妹,我沒有兄弟。從小我就努力學習,無奈迫於家庭條件不好,在高考的時候沒考上,就出來工作了,也不像那些有錢人,沒考上還能花點錢去上私立大學。

我工作很努力,掙來的錢,一部分自己留著,一部分寄回給爸媽,我並不覺得我這樣做就是“扶弟魔”,我沒有結婚,幫助家裡本是應該。

前夫也正是喜歡我奮發向上的精神,才和我在一起,覺得我渾身都是力量,散發著朝氣。

他認為愛情可以打破一切界限和約束。

於是,我回家見了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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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他父母,對我的長相,身材沒什麼挑剔,只是看不上我的家境,覺得我配不上他們家。

他們也有在我背後,挑唆過前夫跟我分手,讓他再考慮,找一個門當戶對的。

然而前夫喜歡我,並不想因為門第的問題而分手。他父母,終究拗不過他,只好勉強答應。

於是,我們便先領了證,後襬酒。

婚禮上,那天發生的事情,估計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我原本以為,那天是我人生最幸福的一天,畢竟我要當新娘子了,怎料,卻成了我的噩夢。

按照我們當地的風俗,女孩子出嫁後,先進婆家的門,拜會公婆,再去酒店吃飯。

公婆排排坐在客廳上,“媒婆”(就是教新郎新娘如何行禮,要注意什麼事項的專人,並不一定是真正做媒的人)大聲喊道:“請新娘給公婆敬茶。”

我敬完茶,媒婆又讓人端出一盆洗腳水,讓我給婆婆洗腳。

我詫異,就問道:“為什麼要洗腳?”

婆婆見我質疑,就嚴厲地回答:“兒媳,想嫁進我們家,就得給婆婆洗腳,這是規矩。”

婆婆說完,眾人議論紛紛,表示沒聽說過這樣的規矩,齊刷刷盯著我看,我頓時感到窘迫和尷尬,不知所措,看向前夫,他並沒有替我打圓場,而是說:“現在人多,你就做個意思,走個過場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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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聽到這樣的回答,我的心都涼了。這個男人,真的愛我嗎?真的會維護我嗎?結婚第一天,就站在了他父母那一邊,讓我備受傷害和欺辱。

孝敬公婆,並不在於婚禮當天必須給婆婆洗腳,而在於婚姻生活中的點點滴滴。

婆婆這樣做,無非是想當著眾親朋好友的面,給我下馬威,想要告訴大家:看,這就是你高攀婆家的下場,這個家,到底誰說了算,誰才是真正的女主人,你別想有出頭之日。

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從小到大,都沒給我爸媽洗過腳,他們也不曾這麼要求我。如果真要說不孝,那我也只是不孝我爸媽,何來不孝公婆?

於是,一氣之下,我將頭紗一扯,怒懟婆婆:“我不嫁了!誰稀罕這樣的婆家,誰去遵循這種破規矩!”

我跑出門外,叫上我的伴娘和送嫁的親戚就出去外面打車。

前夫嚇壞了,沒想到我竟然悔婚,讓我別鬧。

我說:“不是我鬧!而是你們家人,從頭到尾都沒有正眼瞧過我,不接納我,瞧不起我!我幹嘛要用熱臉去貼你們的冷屁股,我是嫁不出去了,還是長殘了?結婚第一天就讓我氣受,將來的日子長著呢,還不知道怎麼折磨我!”

婆婆也見自己強勢過了頭,玩大了,只是想打壓打壓我,沒想到會鬧成這樣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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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可是,已經回不去了!

不是什麼事情都可以重頭來過,什麼事情都可以當做沒有發生。

我本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

不到結婚那一刻,我都無法真正拆穿婆家人,以及前夫的嘴臉。

在前夫的意識裡,終究面子和父母比我重要!

我們離婚了,我覺得我的人生,又恢復了自由。】

婚姻講究門當戶對本沒什麼錯,錯就錯在,如果男人沒能力抵抗父母的壓力,沒能力維護妻子,請放開女人,不要胡亂承諾。承諾了又做不到,到最後,反而傷害了女人。

張小嫻說:“一個男人對女人的傷害,不一定是他愛上了別人,而是他讓她在有所期待的時候讓她失望。”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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