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風險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審批的擔保額度總金額為2,398,978.78萬元,佔本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為296.0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合並報表內單位實際提供的擔保總金額為455,636.02萬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56.2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合並報表外單位提供的擔保金額為68,500萬元,佔本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8.45%。

一、擔保情況概述

為滿足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毅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毅康公司”)的業務發展需要,本公司與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煙臺分行(以下簡稱“民生銀行煙臺分行”)簽署了《最高額保證協議》。根據合同約定,本公司為民生銀行煙臺分行與毅康公司簽訂的《綜合授信合同》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金額為5,000萬元,期限為三年。被擔保人為毅康公司,債權人為民生銀行煙臺分行。

本公司於2018年9月18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局第四十九次會議及2018年10月8日召開的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同意本公司為毅康公司提供金額為12億元人民幣的擔保額度,擔保期限為5年。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被擔保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6日

註冊地點:山東省煙臺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留學生創業園區(珠江路32號)

法定代表人:曲毅

註冊資本:16,400萬元

經營範圍:技術推廣服務;環保工程的技術服務、技術開發、工程施工;水汙染治理;固體廢物汙染治理;大氣汙染治理;土壤汙染治理與修復服務;水處理工程的設計、施工,水源及供水工程的設計、施工,水利水電工程的設計與施工,機電工程的設計與施工;建築工程設計、施工;電子與智能化工程設計、施工;河流與湖泊治理及防洪工程設計、施工,市政供排水、汙水處理、城市防洪公共事業工程的設計、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光伏發電、太陽能、風力發電項目的設計、施工、技術推廣服務及技術諮詢;建築工程機械與設備租賃;建築勞務分包;環保工程及工程項目管理諮詢;環保與新能源項目相關的技術諮詢;以自有資金對水務行業的投資(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不得從事吸收存款、融資擔保、代客理財等金融業務);電子產品、工業自動化產品的研發、銷售;計算機軟件開發;銷售:工業電子產品、給排水管材管件、塑料製品、建築材料、機械產品、園林植物;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產權及控制關係:毅康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51%的股權。

毅康公司2018年度經審計和2019年1-10月未經審計的主要財務指標如下:

單位:萬元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1、合同雙方: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保證人)、民生銀行煙臺分行(債權人)

2、擔保金額及範圍:擔保金額為5,000萬元,擔保範圍是民生銀行煙臺分行與毅康公司簽署的綜合授信合同項下最高主債權5,000萬元本金及其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含反擔保)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執行費、保全費、仲裁費、公證費、鑑定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差旅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上述範圍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費用,計入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除另有約定外,不計入本最高額保證合同項下被擔保的本金餘額最高限額。

3、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4、保證期間:三年。

5、合同生效:經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簽章或本公司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並由民生銀行煙臺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簽章且民生銀行煙臺分行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四、董事會意見

為了提高本公司資金流動性,同時為了滿足毅康公司日常經營資金的需要,保障毅康公司業務的正常運營,本公司決定為毅康公司簽署的融資合同提供擔保。

本公司董事局認為,毅康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對其具有形式上和實質上的控制權,擔保風險可控。本公司對毅康公司提供擔保不會損害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毅康公司提供擔保時,毅康公司其他股東為擔保額度的49%向本公司提供反擔保。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六、備查文件目錄

《最高額保證合同》。

特此公告。

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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