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剛剛試崗了一個星期的小姑娘來找我提“住宿”申請,可是,單位有規定,沒過試用期不能申請宿舍,小姑娘說:“自己沒錢租房子了。”出於同情,我還是去找了老闆,老闆的做法,真是驚到了我。轉達完了小姑娘的請求,老闆問我:“你是什麼意思?”我說:“同意了,對其他員工不負責,萬一出點什麼事,不好跟大家

"昨天,剛剛試崗了一個星期的小姑娘來找我提“住宿”申請,可是,單位有規定,沒過試用期不能申請宿舍,小姑娘說:“自己沒錢租房子了。”出於同情,我還是去找了老闆,老闆的做法,真是驚到了我。轉達完了小姑娘的請求,老闆問我:“你是什麼意思?”我說:“同意了,對其他員工不負責,萬一出點什麼事,不好跟大家交代。不同意,看著小姑娘沒錢,沒地方住,公司如果不管,對於新人來說,應該會感覺公司很冷血。”老闆說:“然後呢?”我說:“沒有然後了。”沉默一會兒,老闆說:“去財務那預支1000塊錢工資給她吧,讓她先把房費交上。”我很驚訝老闆會這麼說:“然後,問他,要是小姑娘幹幾天不幹了怎麼辦?”老闆說:“你現在廢話是越來越多了,不幹了,我就損失1000塊錢唄。那怎麼辦?不管沒人性,同意住宿舍,宿舍裡的員工承擔風險,預支1000塊錢,我自己承擔風險。你還有更好的辦法嗎?”我搖搖手,向老闆豎起一個大拇指,就退下了。都說:“無奸不商,但是,這一次,老闆的決定確實溫暖到了我,我相信也會溫暖到這個剛剛步入社會的小姑娘。”#職場達人說生存# #職場達人進化論# #我要上頭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