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轉重整,揹負3億債務的企業重獲生機

過多借債和擔保,讓企業陷入經營危機。債務人向法院申請破產,連累其入股的公司也面臨解散危機。

是簡單一破了之,讓兩家企業“一損俱損”,還是重新尋找新的投資人,助企業重獲生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秉持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的司法精神,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作出了選擇。

前後耗時近兩年,順利助力陷入困境企業完成破產重整,並幫忙進行信用修復,為企業解決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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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資金鍊斷裂

無力清償到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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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灣新區南部,有片佔地近百畝的廠區,這是曾經的寧波北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斗公司)的廠址,這家港資企業於2003年投資成立,註冊資本超8000萬人民幣,總投資額達1000萬美元。企業主要研發電動車電機和控制系統等,擁有多項發明專利,曾經是慈溪頗有名氣的製造企業。

破產清算轉重整,揹負3億債務的企業重獲生機

2013年,北斗公司與德國的一家世界500強企業合資成立某輕型電動車電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機公司),並將上述廠區租給電機公司使用,北斗公司在其中持股40%。

2016年左右,因為資金鍊斷裂,北斗公司債務危機爆發,先後有9名債權人向慈溪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北斗公司償還借款及承擔擔保責任,涉及款項超過2億元。這些案件隨後都陸續進入了執行程序。北斗公司方表示,因為目前企業資金短缺,已無力清償上述債務。

面對如此大金額的執行案件,慈溪法院高度重視,承辦法官通過實地走訪、核查資料等方式瞭解、核實企業現況,並與寧波杭州灣新區管委會對接,尋求支持。

經過調查法院發現,在將公司廠房租賃給電機公司後,北斗公司的生產經營實際上早已停滯,企業原有的職工和研發團隊基本都進入了電機公司辦公。北斗公司目前名下可處置的財產僅有:一處工業廠區、電機公司40%股權、流動資金200餘萬元以及少部分對外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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嘗試預重整失敗

公司被迫進入破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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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北斗公司名下的資產看起來市場價值頗高,然而它們的變現能力卻並不理想:廠區面積雖大,但由於存在租賃,拍賣處置效果不佳;電機公司的股權雖然評估價值高,但公司章程規定,股東不得對外轉讓股權,否則公司將會被解散,屆時股權價值必然縮水;其餘資產的變現能力則更不消說。

在這樣的情形下,若還是簡單以變現資產的方式清償債務,北斗公司的資產顯然會遭大幅貶值,債權人也要面臨短則1-2年,長則更久的資產變現時間,不僅受償率將大幅降低,甚至還存在資產變現困難而無法受償的風險,原本經營良好的電機公司也將面臨解散。無論對債權人還是北斗公司抑或電機公司,這樣的解決方式對各方都不利。

破產清算轉重整,揹負3億債務的企業重獲生機

起初,法院曾嘗試通過預重整的方式,破解這一困局,即在當事人正式向法院提出破產重整申請前,各方先就重整事項進行談判並達成重整計劃草案。實踐中也不乏這類通過預重整的方式讓企業度過危機的成功案例。

2016年底至2017年上半年期間,慈溪法院曾數次召集債務人、債權人和意向投資人召開協調會,討論可行的重整方案。但由於各方對於收購價格、清償比例等問題反覆爭執不下,擬定的數個重整方案均未能通過。最終這一嘗試,以意向投資人放棄收購而失敗。

2017年7月,債務人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同年8月,法院裁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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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暗花明,破產重整成功

信用修復,為企業解決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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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公開競爭的方式,慈溪法院選定了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等3家單位,擔任北斗公司的聯合破產管理人。2017年9月,法院主持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通過了管理人工作報告、債務人財產狀況報告等各項內容。經債權人會議審核,確定北斗公司債權人10人,合計債權金額3億餘元。

破產清算轉重整,揹負3億債務的企業重獲生機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

在梳理北斗公司資產的過程中,管理人也意識到對北斗公司破產清算的弊端。經過反覆溝通、探討,法院和管理人決定,在進行破產清算工作的同時,不放棄企業破產重整的可能,積極尋找新的收購方。

之後,法院會同管理人、北斗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到北京、上海等地,與多家優質意向投資人洽談。經過與債權人、意向投資人的多輪談判、磋商,兼顧投資者的報價和債權人的清償比例要求,最終與北京某科技公司達成了收購合意。

2018年11月,北斗公司向慈溪法院申請,將清算程序轉為重整程序,法院裁定準許。一個月後的第二次債權人會議上,債權人分組審議並表決通過了重整計劃,北京某科技公司投資1.2億元收購北斗公司,除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以及稅收債權人按100%的比例清償外,其餘各普通債權人以18%的比例受償。

耗時近兩年,北斗公司終於迎來了“新生”,電機公司也避免了被解散的危機。“能有這樣多贏共贏的結果,我們耗費的這麼多時間、精力,付出的這麼多努力總算沒有白費!”第二次債權人會議結束後,慈溪法院相關負責人由衷地感到欣慰。

幾個月後,收購資金到位,法院完成了對各債權人的款項分配。

雖然北斗公司的破產重整計劃已順利執行完畢,但重整後的新北斗公司擔心既有的執行案件、失信記錄等會對公司以後的經營產生不利影響,向慈溪法院表明了顧慮。

法院及時向新北斗公司出具結案證明,並積極與工商、稅務等部門聯繫,為企業進行信用修復,消除重整前北斗公司相關執行記錄帶來的不良影響。通過這些舉措,法院進一步將精準服務企業的精神貫徹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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