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冠縣一學校“480元社會實踐費”遭質疑

冠縣一學校“480元社會實踐費”遭質疑
校方回應:實則還包括學生在校餐費及研學費用

聊城冠縣一學校“480元社會實踐費”遭質疑


近日,壹粉“924675”反應線索,冠縣東古城鎮中學以開展“社會實踐教育培訓”下發《告家長書》,收費標準標註為198元,實際收了480元,多出的費用、涉及的實踐內容讓家長一頭霧水。
“就給了這麼一張紙,孩子要480塊錢參加學校活動。”在壹粉“924675”提供的《告家長書》中說明,根據冠縣教育局下發的《關於成立冠縣中小學科技創新教育實踐基地活動的通知》(冠教發【2010】39號),決定對全縣初二年級學生進行社會實踐教育培訓。
《告家長書》指出,赴基地參加活動是學校執行課程計劃、開展教學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非特殊情況的學生都應參加本次活動。活動內容為:剪紙、機器人、絲網花、模擬法庭、航模製作、邏輯狗、布貼畫、電子電工等多項活動。
在收費標準一項,根據聊城市物價局聊費辦培2018收費文件,社會實踐活動費:中學生每生110元/期,生活費88元,共計198元,對於壹粉“924675”反應實收多出的費用,並未作出去向說明。同時,《告家長書》還就活動準備等其他事項做出說明。
壹粉“924675”向多位家長證實了校方實際收費480元的真實性,對於與收費標準多出的這部分費用具體花在哪裡並不清楚,針對此類活動,是否應該給學生充分的選擇權,壹粉“924675”也提出了不同看法。


隨後,記者從冠縣教體局普教科證實了赴賈鎮青少年實踐創新基地開展活動的真實性。對於具體的收費情況,東古城鎮中學相關負責人回應,關於收繳的480元費用,除按照文件規定收取的赴賈鎮進行社會實踐的198元費用外,還包括實踐結束後,在冠縣清泉河邊、烈士陵園進行的研學旅行,費用35元。同時,還統一收取了學生在校一個月的生活費(餐費)200多元。其中,研學一項為學生自主選擇性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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