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答覆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代表建議時表示多措並舉加強海岸線生態保護修復

日前,自然資源部在答覆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代表《關於加強海岸線生態修復的建議》時表示,下一步將加強法律、制度規劃和標準體系建設,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持續推進海岸線生態修復工程,加大對海岸線保護的宣傳力度。

近年來,為保護海岸線資源,修復受損自然岸線,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等部門開展了大量工作。包括出臺海岸線保護修復相關文件和標準,支持開展海岸線生態修復項目,開展珊瑚礁保育工作及其配套措施,加強海洋汙染防治力度,落實海洋生態保護補償和生態損失賠償制度等。2016年起,中央財政累計安排海島及海域保護資金68.9億元,先後支持28個沿海城市開展“藍色海灣”整治行動,實施內容包括海岸線生態修復工程,恢復海岸線生態功能。2018年11月,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和自然資源部聯合印發了《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要求2020年底前,渤海沿海城市整治修復岸線新增70公里左右。

自然資源部表示,下一步將採取四項舉措加強海岸線生態保護和修復。一是加強法律、制度規劃和標準體系建設。加強海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建設,重點做好《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工作。加快建立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的制度體系,繼續推進“灣長制”等制度建設。編制海岸線整治修復規劃,建立全國海岸線整治修復項目庫。完善海洋生態修復制度體系,制定海岸線修復等海洋生態修復相關指導性文件,加快海洋生態修復標準體系建設。

二是持續推進海岸線生態修復工程。推進渤海綜合治理生態修復和“藍色海灣”整治行動,指導地方開展海洋生態修復工作,遵循海洋生態系統的整體性、系統性及其內在規律,通過海岸沙灘修復與養護、紅樹林種植、侵蝕海岸防護、建設生態海堤等措施,逐步修復受損的岸線,不斷提升海岸生態功能和防災減災功能,構建海岸生態安全屏障。

三是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按照“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結合國內外生態補償實踐,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推進國土空間開發、自然資源開發與生態保護的良性循環,促進生態產品價值有效實現。統籌相關財政資金,進一步加大對海洋生態補償和生態環保領域的支持力度。

四是加大對海岸線保護的宣傳力度。鼓勵地方在不改變濱海原生地貌、不破壞海洋生態系統功能的前提下,拓展公眾親海空間,滿足人們觀賞旅遊、親近美麗濱海空間的需求。多渠道宣傳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自然岸線景觀和海岸線生態修復工程。積極宣傳海岸線保護與利用的政策措施,主動回應社會

關注的熱點問題,暢通社會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渠道,接受社會公眾對海岸線管理的監督。

記者:王少勇

審核:程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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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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