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聯姻”企業,這個“鵲橋”該咋搭

在不久前召開的江蘇省第七屆產學研合作大會上,參會企業就創新研發中遇到的技術難題公開向社會“懸賞”徵集解決方案,500多家企業針對169項技術難題“開價”1.8億元。

“1.8億元求解技術難題,既給了科研工作者信心,也為他們提供了研究方向,單從現象來看,這是好事。但是現象背後,有更值得思考的東西:如何滿足企業對技術的渴求、怎樣實現技術走向產業化的迫切願望、怎樣做技術成果轉化才能暢通無阻……在創新驅動戰略實施的新時代背景下,這些問題亟待解決。”內蒙古技術成果交易平臺負責人、內蒙古知識產權服務中心主任韓勇接受科技日報記者採訪時說。

技術評價是成果轉化的前提

10年前,中國技術交易所正式成立,隨後,全國各地紛紛搭建起技術交易平臺、成立技術交易所,使得我國的技術交易、技術成果轉移轉化活了起來。

“‘技術評價’是技術交易的前提,這一概念於1966年在西方國家被首次提出,明顯早於我國對此的研究。多年的實踐告訴我們,在技術成果轉化和技術交易過程中,準確的技術評價是整個轉化和交易過程的基礎,影響其質量的高低、決定其成敗。”韓勇說:“廣義來講,技術評價分為兩部分,一是評估技術的先進性、經濟合理性與生產可行性,二是根據生產實際和市場,評估出該項技術較為準確的價值,即交易價格。”

國內某電化學研究所科研人員賀峰告訴記者:“我們手中的技術與實際生產相結合,技術評價是一大困難,技術在小試、中試過程中沒有問題,但是能不能達產,就需要有技術需求和資金實力的企業在生產實踐中檢驗,這需要大量的資金,顯然,技術持有人沒有這樣的實力。”

韓勇認為,綜合評估一項技術的先進性、經濟合理性、生產可行性和具體價格,技術持有人做不到,大多數企業也同樣難以做到。“當企業拿到一項新技術的可行性報告時,無疑都是興奮的,但是沒有多少企業會砸下巨資在沒有任何幫助的前提下,僅憑自己來檢驗技術的可行性、確定技術的價格,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韓勇說,以政府行為引導建立健全技術交易平臺和技術交易所的技術評價體系、完善其技術評價功能,是破解這一難題的關鍵。

別因信息不對稱讓技術與需求擦肩

2017年,北方某大學的生命科學研究團隊在國內率先攻克了某植物多糖提取技術並製備出成品,用實踐證明了這種多糖具備延緩動物細胞衰老的理論,而提出這一理論的西方科學家,此前不久剛剛獲得了諾貝爾生物學獎。以此來看,這項技術不可謂不先進,而現在,這一技術成果仍未走向市場。

“技術與需求的信息不對稱、標準不對稱,是造成這一結果的主要原因。”韓勇評價說:“江蘇出現數百家企業同時拿出技術‘懸賞’,從某種程度上說,原因也在於此。”

對於“不對稱”,韓勇列舉說,一是需求信息不對稱——技術持有人拿著技術找不到轉化渠道,企業有技術需求卻不知技術在哪裡。二是目標不對稱——技術研發一方更重視技術含量,企業一方則更注重經濟效益。

韓勇表示,消除這種不對稱,還要從交易平臺著手。充分依靠科技管理部門的職能和大數據資源,讓交易平臺在線上線下同時發揮作用,將技術的對接需求和企業對技術的需求連入大數據庫,讓供求信息和技術成果轉化路徑一目瞭然。

“充分依託大數據、用好大數據是必行之路,技術的對比識別都可以在數據庫中完成,迅速將供求雙方標準進行匹配。”韓勇說。

此外,他建議,企業可以公開向社會發布技術需求,而技術研發機構也可以向企業展示成果。政府應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事業單位開展技術轉移工作,建立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科技成果轉化情況年度報告制度,發佈技術成果轉化推廣目錄。

以完善的制度解決交易的後顧之憂

“綜合來看,我國的技術交易市場尚不完善,除了評價機制和供需矛盾,還存在技術成果轉化交易成本高、轉化交易專業從業人員少、技術成果知識產權不明晰等諸多問題。解決這些問題,就需要國家、地方的相關部門通過不斷完善制度來實現交易轉化路徑的優化。這裡要強調的是,我們所說的完善,不是完善某一個平臺或某一個交易所,而是一種技術成果轉化體系的完善。”韓勇說。

他認為,完善適應新經濟新模式的知識產權保護,激發釋放創新創業動力與活力是搭好技術成果與技術需求這座“鵲橋”的必要手段。要加強對技術轉移過程中商業秘密的法律保護,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主導作用,完善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兩條途徑優勢互補、有機銜接的知識產權保護模式。優化專利審查流程,提升知識產權質量。

還應推動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完善科研人員分類評價制度,建立以科技創新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分類評價體系,扭轉唯論文、唯學歷的評價導向;對主要從事應用研究、技術開發、成果轉化工作的科研人員,加大成果轉化、技術轉移、技術推廣、技術服務等評價指標的權重,把科技成果轉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作為科研人員職務晉升、職稱評審、績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據,引導廣大科技工作者把論文寫在祖國大地上。

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履行成果定價決策職責、科技管理人員履行項目立項與管理職責,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完善勤勉盡責政策,形成敢於轉化、願意轉化的良好氛圍,消除技術成果轉化的後顧之憂;將技術轉移信用記錄納入科研誠信體系,營造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市場環境。

“有了平臺和交易所,並不意味著有了完善的服務制度,所以,技術成果交易平臺和技術交易所還應深入探索建立技術交易減免稅聯網申報機制,優化技術交易減免稅流程,健全國有技術類無形資產管理制度,根據科技成果轉化特點,優化相關資產評估管理流程,探索通過公示等方式簡化備案程序,並逐步實現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依法取得的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韓勇說。(記者 張景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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