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通報3起工程項目招投標和農村土地監管失職失責典型問題

濰坊通報3起工程項目招投標和農村土地監管失職失責典型問題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強化教育震懾,近日,濰坊坊子區紀委區監委將近期查處的3起工程項目招投標和農村土地監管失職失責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通報如下。

坊城街道黨工委政法委員兼武裝部部長李新軍、社區服務中心副主任王興華、便民服務中心主任吉恩英對重點工程項目招投標及建設工程施工監督工作履職不到位問題。2015年10月以來,坊城街道有關重點工程項目招投標工作操作不規範,對有關建設工程施工監管不力,存在個別工程未進行招投標,具體施工人員與中標項目經理不符、存檔材料不完善、未簽訂施工合同便開工建設、對招投標代理機構監督不嚴格等問題。2019年11月,李新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興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吉恩英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坊城街道東房仕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陳相陽對本村集體土地監管不到位問題。2017年5月,兩家企業未經批准佔用東房仕村集體土地12811平方米建設廠房。2019年10月,陳相陽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坊城街道西房仕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陳俊林對本村集體土地監管不到位問題。2018年5月,李某某未經批准佔用西房仕村集體土地2098平方米建設車間。2019年5月,陳俊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宋學寶 張蓓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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