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在看守所內違規用手機8個月!所長等5名管理人員被處分

據蘭州市委宣傳部官博消息,日前平涼市紀委監委通報了三起涉惡案件失職失責問題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看守所所長等人管理失職失責,在長達八個月內讓多名關押人員在關押區域內多次使用手機,與外界通訊,涉事5人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村霸”在看守所内违规用手机8个月!所长等5名管理人员被处分

據平涼市紀委監委通報,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在平涼莊浪縣看守所,包括“村霸”李某某在內的多名關押人員,在關押區域內多次使用手機與外界進行通訊,該手機在看守所關押區域內存留長達八個月之久。看守所所長高小強,指導員鄭實福,副所長李東旭、萬明生,副指導員程江虎,工作中翫忽職守、管理失責。2019年8月,高小強、鄭實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李東旭、萬明生、程江虎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通報的第二起為華亭市公安局一民警違規處置馬某等人惡勢力團伙有關警情問題。據悉,2018年12月,華亭市公安局東華派出所接到“有人被綁架在某賓館”的警情後,當日值班領導安排民警魏鵬、楊永強出警。期間,值班民警王福宏電話聯繫賓館負責人核實情況,得到“沒人報警,不需出警”的反饋,遂電話通知還未到達現場的魏鵬、楊永強返回,致使犯罪嫌疑人馬某等人將受害人轉移至其他賓館。2019年6月,王福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魏鵬、楊永強被誡勉談話,其他有關責任人員受到相應處理。

據平涼市紀委監委,第三起通報案例是靜寧縣公安局一派出所對娛樂場所履行監管責任不力問題。李新龍任城川派出所所長期間,轄區內娛樂場所管理混亂,打架鬥毆事件頻發,2017年至2018年,某娛樂場所發生打架鬥毆事件27起,惡勢力團伙成員任某、高某某等人多次參與其中,但城川派出所未採取任何整治措施,存在監管不力和失職行為,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2019年5月,李新龍受到政務警告處分,城川派出所原指導員趙鑫、民警張竹青、高生魚被誡勉談話。

採寫:南都記者 黃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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