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组对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视

巡视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组于2019年11月22日至12月20日对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视。

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各县、区(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岗位检察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视无关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将按规定转交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953—2059808,每日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至18:00;巡视组值班移动电话:19995181995。专门邮政信箱:宁夏吴忠市利通区0012号;书面举报材料也可以邮寄至吴忠市检察院(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658号)转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巡视组收,邮编:751100;电子邮箱:nxjcxs@163. com。同时,巡视组在吴忠市检察院一楼东侧远程视频接访室门口大厅处设置“巡视意见箱”。巡视组接访地点:吴忠市红宝宾馆5012号房间。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20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问题。

特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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