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縣姑田鎮人民政府:
你單位呈報《關於申請批准姑田鎮5.17災後綜合治理工程建設項目建議書的函》及相關材料收悉。按國務院第712號令、國發〔2004〕20號以及閩政辦〔2007〕236號文規定,經研究,原則批准建設連連城縣姑田鎮5.17災後綜合治理工程建設項目,現就該項目建議書函覆如下:
一、項目單位:連城縣姑田鎮人民政府。
二、項目建設地點:連城縣姑田鎮中堡、後洋、洋地、上餘、下餘、東華、白蓮、華壠、長較等九個行政村。
三、建設規模和內容:1.道路硬化修復總長16公里、橋樑三座80米;2.中堡村老街滑坡治理及景觀帶建設。
四、項目投資匡算和建設資金來源:項目匡算總投資2460萬元。資金來源為:業主自籌。
請根據上級有關標準細化建設內容、規模和投資,落實資金,辦理規劃選址、用地(用林)、維穩等相關手續,編報可研報告上報我局審批。
連城縣發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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