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傷與妻子“熱聊”男子 賠錢又獲刑

打傷與妻子聊天的男子,賠錢又獲刑

發現妻子和男子曲某微信聊天比較曖昧,牛某和妻子產生矛盾。牛某將曲某叫到家中,用鐵管、斧頭等將曲某打傷……最終,牛某賠償曲某4萬元取得諒解,還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緩刑。

打傷與妻子“熱聊”男子

1983年出生的牛某是黑龍江人,住在大連普蘭店。今年3月8日21時許,牛某在普蘭店的家中發現其妻子車某與曲某的微信聊天內容比較曖昧,牛某質問車某,夫妻倆因此產生矛盾,車某提出要與牛某離婚。

牛某聽後非常生氣,便打電話叫來二伯父子倆到家裡幫忙解決離婚一事,牛某還打電話叫曲某到家裡談談。曲某到牛某家後,與牛某發生爭執和廝打。在廝打中,牛某用鐵管捅刺曲某的腹部,用拳頭擊打曲某面部,牛某的二伯和兒子也上前毆打曲某面部,後牛某又用斧頭擊打曲某的後腰部位數下,致其受傷。

經司法鑑定,曲某右眶內壁骨折符合鈍器傷,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腰2、3椎體左側橫突骨折符合鈍器傷,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

賠償4萬元取得諒解獲緩刑

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牛某於2019年4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7日被逮捕。2019年7月25日,普蘭店區人民檢察院以犯故意傷害罪對牛某提起公訴。

在本案審理過程中,牛某賠償了被害人曲某的經濟損失4萬元,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牛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健康權,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牛某經公安機關傳喚到案,並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系自首,又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其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其持兇器作案且除造成被害人輕傷外又造成輕微傷一處,可酌情從重處罰。根據本案的具體情節及牛某的悔罪表現,對牛某適用緩刑,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故對其宣告緩刑。

普蘭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牛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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