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市交通運輸局和市交警大隊兩名執法人員因利用職務之便,違法收取“帶車”費52.11萬受處分

邯鄲市武安市交通運輸局執法人員韓東和市交警大隊執法人員王志剛等違規“帶車”問題。

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韓東、王志剛與武安市交通運輸局、交警大隊相關執法人員利用查處超載超限、尾氣排放超標、酒駕等違法違規車輛的職務之便,通過微信、支付寶轉賬方式,違法收取“帶車”費共計52.11萬元,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2019年10月,王志剛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解除勞動合同;韓東受到開除公職處分。2人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其他相關人員另案處理,違紀款項已追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