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財政補助的租金需要開發票嗎


答:不需要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收到款項時用併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不需要繳納其他稅種.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央財政補貼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號)規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按照現行增值稅政策,納稅人取得的中央財政補貼,不屬於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現行的增值稅應稅行為包括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五類.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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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補助收入的核算

答:(1)接受的政府補助,按照應確認的金額,借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政府補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科目或者"政府補助收入--限定性收入"科目.

對於接受的附條件政府補助,如果存在需要償還全部或者部分政府補助資產或者相應金額的現時義務時(例如因無法滿足政府補助所附條件而必須將部分或者全部政府補助款退還給政府補助人時),按照需要償還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

(2)如果限定性政府補助收入的限制在確認收入的當期得以解除,則應當將其轉為非限定性政府補助收入,借記"政府補助收入--限定性收入",貸記"政府補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3)期末,將"政府補助收入"科目的各明細科目的餘額分別轉入限定性淨資產和非限定性淨資產,借記"政府補助收入--限定性收入",貸記"限定性淨資產"科目:借記"政府補助收入--非限定性收入",貸記"非限定性淨資產"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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