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竭誠調解為民想 依法仲裁助維權

連城:竭誠調解為民想 依法仲裁助維權

福建日報APP-新福建11月20日訊(記者 黃筱菁 通訊員 黃水林 林炳生)“謝謝仲裁院的用心調解,維護了我們農民工權益。”近日,在連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人事仲裁院,達成調解方案、拿到工傷殘賠償金的農民工吳某第和吳某俊父子倆高興向仲裁院工作人員連聲道謝。

吳某第和吳某俊去年底在連城一工程項目施工進行岩石開挖裝藥劑孔眼的作業時,發生衝孔,致使二人眼睛受傷,分別因工傷殘一級、傷殘八級。家屬曾多次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傷待遇未果並引發爭議,為此,父子二人向連城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於用人單位有為其參加工傷保險,致使用人單位要承擔吳某弟工傷賠償項目較少,造成傷者嚴重心理不平衡。

連城縣勞動人事仲裁院仲裁員多次對吳某弟進行心理疏導和政策解釋,並積極聯繫用人單位支付工傷賠償,終於達成調解方案。父子二人及用人單位對該處理結果表示非常滿意。

據悉,連城縣人社部門在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樹牢“著力民生民心,服務發展大局”意識,堅持問題導向,針對農民工日益增多,少數企業主參保意識不夠強,一旦發生事故,受害者往往得不到足額賠償,加上個別企業欠薪,導致部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的情況,在勞動仲裁院人員少、任務重的情況下,竭誠為民服務、幫助農民工維權。

同時,該局充分發揮調解仲裁工作“臺階低、語氣和、調解柔、仲裁正”的特點,做到作風上親民、程序上便民、實體上護民,使調解仲裁工作惠及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堅持依法辦案,以法院的民事審判標準公正地處理每一起勞動爭議案件,在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上做到事實認定清楚,證據收集齊備,適用的法律、法規、政策正確。以對當事人負責的態度,及時立案、及時調查、及時結案,搞好仲裁全程服務,高效地完成每一起勞動爭議案件。堅持調解優先的原則,對可調解解決的案件,原則上不予立案,調解不成的再進行依法仲裁,並輔之以參與協商、指導調解等多項工作手段,推動大量勞資糾紛在基層得以化解。此外,推出了“週末仲裁庭”這一創新舉措,不管節假日或雙休時間,只要需要開庭,都及時辦理。

今年以來,該縣共處理勞動爭議案件84件,當期審結案件84件,規定期限內結案率為100%。其中,立案方式處理65件(裁決6件,調解59件),不予受理5件,案外調解14件。接待群眾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諮詢服務200餘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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